淮阴检察展示惩治侵害消费者权益刑事犯罪成果

16.03.2015  12:35

   

  “3·15” 消费者权益日前夕,淮阴检察院通过旁听庭审、观看展牌、法制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各界、消费者展示其2014年以来在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惩治侵害民生犯罪,为消费者、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提供检察保障的成果。 

  3月13日,20名群众、消费者受邀旁听了被告人沈轩等生产、销售假药案庭审,该院检察员卓瑞依法到庭进行指控。该院还制作了10块展牌,向群众、消费者公开了惩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刑事犯罪成果。2014年以来,该院将保护群众餐桌安全、医疗安全,作为维护消费者、群众的健康和安全的工作重点,联合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了打击食品、药品等危害民生犯罪专项监督行动,加大对“毒豆芽、病死猪”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打击力度,共提起公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销售假药等犯罪22件31人。 

  该院的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的检察人员,在庭审结束后,向参加旁听的群众、消费者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宣传材料,告知消费者应享有的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引导群众、消费者提高识假辨假、防范风险能力,鼓励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对侵权行为积极监督,勇于投诉,鼓励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要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举报。 

  受邀的群众、消费者对淮阴区检察院通过旁听庭审、观看展牌、法制宣传等形式,使之能够直观感受到司法机关惩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刑事犯罪成果,同时又掌握了识假辨假知识,提高了防范风险能力,知晓了救济手段感到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