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检察院以检察室为平台紧贴基层深化检务公开

17.11.2014  16:22

  今年来,靖江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深化检务公开的部署,充分发挥5个检察室工作体系完善的传统优势,以点带面,推动检务公开之“”在基层率先结出人民满意之“”。

  一、坚持问题导向,在检力下沉中落实阳光服务

  一是赋予检务公开的新职责。针对基层群众不够了解检察工作的问题,院党组与各检察室签订目标责任状,出台《检察室工作意见》,要求检察室担负起宣传检察职能、发布检察动态、提供法律咨询、联络代表委员、开展预防宣讲等职责,力求实现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建成网上“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群众既可自行操作,也可至检察室查询办案程序性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以及预约视频接访、查询行贿档案等。二是形成检民互动的新常态。针对检察人员与基层群众接触不多的问题,在全市各村(社区)聘任241名检察群众工作联络员,检察室每季度召开联络员座谈会,每半年走访辖区代表委员,发展检察机关在基层的“千里眼”、“顺风耳”、“扬声器”。院领导带队深入村(社区)召开检察室工作“村民直评”大会,分片向基层群众通报工作,现场回答提问,当面接受评议。三是构建展示形象的新载体。针对检察品牌在基层影响力不够广的问题,坚持不懈打造群众身边的“明霞窗口”,举办检察室专题“检察开放日”,开通“明霞窗口”微博、微信,干警带案下访时佩戴“明霞窗口”服务胸牌,发放《明霞手册》、《检察官联系卡》等检察宣传资料2000余份,推动窗口形象逐渐深入人心。

  二、坚持组团服务,在量体裁衣中彰显为民本色

  一是专职团队进乡村。为确保群众在基层能见得到人、进得了门、办得成事,检察室在安排专人定点值守的同时,挑选4名干警组成工作团,配备流动服务车、投影机、硬盘播放器、便携式音响话筒等设施,已深入198个村(社区)、企业等地,开展以检务公开、预防宣讲、释法说理、走访代表委员等为主要内容的“明霞窗口”检察乡村行活动,回应群众诉求50余人次。二是因地制宜促发展。完成《村(社区)基本情况问卷调查》,摸清基层的不同发展需求。检察室在辖区分设护农维权、服务小微企业、非公预防等主题服务中心,强化相关法律政策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民行公益年”、“访百家企业、助百家企业”等活动,着力保障民生、助推发展。4个检察室获评市文明单位,量体裁衣式服务的做法得到《检察日报》头版报道。三是捆绑包保办实事。开展检察群众工作包保活动,检察室与业务部门结对捆绑,每周带案下乡,做好信访化解、案件回访、案件初查、信访答复等工作,通过办实事让基层群众切身感受检察职能作用。如针对一起23户村民联合提起的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申诉案,检察室会同民行部门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尽责,受到基层群众好评,并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三、坚持创新驱动,在齐抓共管中弘扬法治精神

  一是开辟通向千家万户的“预防邮路”。立足检察室事多人少的实际,着眼于扩大检务公开的覆盖面,今年4月该院与市邮政局合作开展“预防邮路”活动,吸纳110名邮递员为“明霞”志愿者,发挥他们每天走村入户的工作优势,已将3000余份检察画册、预防资料等送到群众家门口。二是推行寓教于乐的乡村巡回放映。针对农村白天人少、晚间人多的社情,该院与有关单位合作共建“乡村巡回放映宣传队”,由8名长期从事农村、街道、小区流动放映的人员,协助至基层放映微电影、警示教育片等,同时检察人员设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已开展相关活动30余次。三是完善以案释法的公开审查机制。将案件公开审查作为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手段,同时根据当事人申请、办案需要等具体情况,灵活地将公开审查地点设在检察室、村委会等地,既方便了当事人,也有利于结合办案教育引导当地群众。今年来,检察室保障在基层顺利举办信访公开答复6次,宣布不起诉决定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