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学习贯彻全国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精神

28.05.2015  20:45

  5月26日至27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精神暨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推进会,省检察院副处长以上干部,各省辖市院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参加会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安在介绍参加专题研讨班的学习体会时,着重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顺应历史潮流,汇聚党心民心,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升司法理念,忠诚履行职责,切实担当起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特殊责任。

  徐安指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检察机关既是公正司法的实践者,又是公正司法的监督者;既是严格执法的示范者,又是依法行政的促进者;既是全民守法的推动者,又是带头守法的引领者;既是实施法律的亲历者,又是科学立法的参与者。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必须牢记使命、敢于担当,要有敢于监督的勇气,有守护公平正义的正气,有依法监督的底气,始终把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一重任扛在肩上,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以规范有效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同时检察机关在履行批捕、起诉各类刑事犯罪职能时,带头守法,每一个司法活动、每一个办案环节都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以严格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诠释和彰显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徐安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符合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的司法理念。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始终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这是各级检察领导干部始终铭记的行为指引和基本准则。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坚守保障人权、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监督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突出问题,真正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落实到每一个司法环节。牢固树立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理念,坚持把程序公正作为保证办案质量、实现实体公正的前提和基础,把严格按照程序司法办案作为评价办案质量的重要标准,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程序规范,加强对办案实体和程序的监督,确保每一个案件的办理、每一个办案环节都符合程序规范和实体公正。牢固树立坚持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的理念,在严格依法办案基础上,在法律范围内追求最佳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徐安要求,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高检院新部署、新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当前,要着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重点完善审前程序保障案件质效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经得起庭审检验的证据裁判规则,全面提升刑事办案能力和水平。要深入推进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准确把握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坚持按司法规律办事,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明确办案权责,优化资源配置,健全办案组织,完善运行机制,推动检察权更加依法、规范、高效行使。要积极探索开展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督促纠正机制以及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工作机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统筹推进检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加强检察职业保障、实行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一系列配套改革。要认真落实检务公开改革、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等其他检察改革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目标路径、主要成果和出台时间,确保取得实效。

  徐安强调,要以领导干部为表率带出一支过硬检察队伍。强化各级院党组自身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集体学习、党内生活等制度,充分发挥好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争做践行“三严三实”的党员领导干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强化检察思想政治建设与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