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检察坚持公平正义导向,稳妥实施检察改革

22.01.2016  12:12

  坚决执行党中央和上级机关关于司法改革各项部署要求,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和立足自身实际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

  率先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检察院和玄武区检察院作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单位,及时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努力提供先行经验。围绕推进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遴选首批127名员额内检察官,并全部配置到办案一线。围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规定,划定纪律“红线”,实现全程留痕。围绕推进严格司法,明确检察人员工作职责、流程和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责、权、利有机统一。顺利完成检察官职务套改工作,研究制定人员分类管理、办案组织设置、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权运行办法等方案,为全面实施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扎实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在市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市检察院执笔起草《关于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实施办法》,明确组织领导、职能分工和运作方式。建立绿色办理通道和专门办理小组,简化办案流程,创新工作文书,实行集中告知、讯问、具结、起诉的“四集中”办案模式。现已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1428件1504人,占案件总数的237%,平均办案周期和庭审用时分别下降75%和83%,被告人认罪服判率为99%,有效提升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监督与协作并重,主动加强与侦查、审判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前移监督关口,健全快速反应和挂牌督办机制,与市公安局共同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提前介入案件504件,提出引导侦查和完善证据意见1568条。强化审查亲历性,制定排除非法证据、主罪主证复核等指导性文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28次。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推行出庭公诉标准化、规范化,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37人次,参加庭前会议19件次。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设立“一站式”律师接待场所,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4700余人次,提供卷宗查询、复制等服务2200余件次,听取律师意见2000余件次。

  探索构建行政检察监督体系。落实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以《行政诉讼法》修改实施为契机,继续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对行政活动的检察监督。依托信息化手段,全面对接政府“权力阳光信息平台”,与全市13个系统158家行政机关实现数据交换和信息备案,会同修订案件移送标准1461项,审查行政处罚案件2559件,监督移送犯罪线索12件15人。健全常态化联络,牵头召开“两法衔接”联席会议67次,推动开展专项执法工作19次。强化多元化监督,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检察调查、查办职务犯罪等手段,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或改进工作137件。

   着眼事业发展根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全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坚持作风铸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领导干部下基层“四解四促”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集体谈话、交流研讨、调查研究等活动,听取干警和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修身、用权、律己”方面的意见,查找“谋事、创业、做人”方面的问题,切实提升党性修养,自觉进行整改落实。认真归纳机关作风评议和执行力要素评议中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制定专门整改方案,指定相关部门归口整改、专人办理,并及时向评议代表反馈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厉行节约各项制度,两级检察院“三公”经费支出下降25.4%。

  坚持廉洁从检。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提升自律标准,远离违纪“高压线”。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清单》,健全“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和述职述廉述责等制度,切实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建立同级监察部门负责人列席党组会、检委会、办公会制度,为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创造良好环境。市检察院党组对2个区院、4个处室开展专项巡视和巡查,创新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督。

  坚持人才兴检。深化人才分类培养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领导素能、专项业务和岗位技能等培训,重点提升适用新法、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的能力。拓宽人才培养途径,定期组织青年干警“百人计划”、“检察长示范庭”观摩评比、到公安机关交流锻炼等活动。依托检、企、校共建资源,进一步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积极进行新型网络犯罪、金融犯罪等实务研讨,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加深专家型人才储备,选拔评定394名专门人才、岗位能手和综合骨干人才,江宁区检察院陈琳同志荣获“全国首届未成年人检察十佳标兵”称号,在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和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南京均获得团体第一。

  坚持科技强检。大力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将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全面应用于司法办案、检务运行、队伍管理和安全保密等领域,鼓楼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首批“科技强检示范院”。继续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牢固树立信息引导侦查、科技服务侦查的现代侦查思维,配备侦查装备30余种。高度重视司法鉴定的技术支持和监督作用,市检察院建成6个门类实验室,其中3个门类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定,实现了对刑事诉讼中伤情病情、书证物证、电子证据等鉴定的同步监督,共审查技术性证据材料739件次,受邀参加疑难案件会检31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