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建立检企联合预防机制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着力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创新方法,强化责任,确保非公经济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积极营造非公经济发展良好法治环境。
工作中,该院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服务非公经济领导小组,确定院领导为服务非公企业的责任主体,每位领导联系一个企业,要求包保领导每月至少深入企业一次,了解企业需求,建立联系台账,切实解决联系工作有部署、无落实的问题。包保成效纳入领导年度目标,实行考评排序,做到真包、真帮、真促。同时,从人员力量实际出发,选取有潜力、有实力、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非公企业作为服务联系点,积极开展检企互动,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为给非公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该院与区工商联协作,开展非公企业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改善。双方协商建立了预防工作联络员制度和联席会议案件线索移交、协查制度。一方面与工商联、工商、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起了联动协作机制,另一个面完善了检察机关内部的互动机制,形成了非公企业诉求高效快捷办理的“一体化绿色双通道”。对服务非公经济强化考评奖惩。把工作任务分解到院相关科室,对各部门的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利用周讲评、月总结、季考核进行每季度打分排序,评出先进,排序结果在全院机关工作通报会上通报,对工作突出的,优先作为评先评优对象,对工作不力的,强化惩戒问责。对违反服务措施和规定的实施严格问责、通报批评,并不得参加全年考评,以目标倒逼进度,以督查倒逼落实。
在服务非公经济中,积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持既充分履行职能、严格依法办案,又防止办案对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的措施和成效。需要去企业调查取证或找相关人员调查取证的,从维护企业形象、声誉角度出发,不开警车、不着制服进企业,以免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办案过程中需要调取相关企业会计账簿等材料的,事先与企业进行沟通,并保证在办案后及时归还,不影响企业纳税登记等正常经营活动。在办案过程中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创业者、挽救失足者、教育失误者,对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办案并积极退赃的企业及相关负责人,与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却别对待,最大程度保护非公企业。经过检察机关的耐心教育,相关企业均积极主动退赃,既节省了司法资源,也促进了非公企业自身的发展。结合办案加强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延伸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服务,采取普法讲座、以案释法等方式,帮助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强化依法经营意识,明确法律红线和法律风险。对可能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存在犯罪风险隐患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预防调查和预警预测,提出对策建议,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
2013年来,该院共走访非公企业40余家,建立检企联合预防机制11项,建立服务非公企业联席制度17项,出台服务非公经济措施2项,深入12家非公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制定了服务非公经济的实施方案或工作意见。两个派驻检察室与相关企业共同建立了“检察服务站”,他们的做法得到了省市院和上级党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全院服务非公经济的针对性明显增强。(成强 希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