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来十箱梨转赠福利院 常州市天宁区检察官心里一样“甜”

22.08.2022  11:27

  “家里的梨子今年丰收了,我送过来一些,检察官们对我们小果(化名)帮助太大了,我们也没什么好东西,自家果园产的梨子,请你们尝一尝。”40℃的高温天,小果的姑姑送来十箱梨,在门卫处给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检察官打电话。

  小果是未检最近办理案件的受害人,智力有残疾。去年底小果一人在村里玩耍时,遭受了不法侵害,脸上、身上多处明显伤势。但由于小果智力有限,始终讲不清是被谁伤害的。家里人四处寻求帮助也未果,只能当是吃了闷亏。

  “因为强制报告制度,相关部门把线索报给了我们。这其中涉及到刑事犯罪,我们也会从保护孩子利益的角度出发,考虑案件的综合效果特别注重保护隐私。”接到当地妇联移送的线索后,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就召开了联席会议,对线索情况进行研判。实地走访询问当事人之后,检察机关认为必须严厉打击,抓住不法分子。

  了解事实后,引导取证就成了专业化办案的关键。在与当地公安机关沟通几次后,提出侦查建议,尽快调取案发现场监控,排查案发现场有无目击证人。很快,公安机关反馈了好消息,已初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案件得到进一步的侦破。

  在办案中,未检部门的干警几次走访被害人家庭,发现了很多问题。被害人智力残疾,不具备辨别能力,极易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其父亲也存在智力残疾,母亲离家出走多年。孩子一直由姑姑代为教养,一直尽心也难免疏忽。因为照顾亲人等原因,这个家庭经济环境也并不好,孩子在村子上也经常被人歧视。

  “我们想对这个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多帮帮她。”未检部门与控申部门携手,推进司法救助程序。时值酷暑,兵分两路。一路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为保障被害人的权益战斗;一路审查材料、开展救助,为被害人过上更好的生活努力。调查、审查、协调、沟通,都是冒着35℃以上高温完成的。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被害人1万元,并积极申请了“困境儿童”以及联合救助。

  “梨子我们不能收,心意我们收到了,以后我们会经常去看看小果,也请您好好教育她。”面对当事人家属的盛情,检察官感同身受,但办案纪律在,检察官明确地拒绝了。小果的姑姑执意把十箱梨子放在门卫室,打完电话就离开了。

  当事人的梨子不能收,退不回不拿走烂在那也不合适,这可怎么办呢?秉持基本的工作素养和敏锐的廉洁意识,检察官姜唯向政治部和派驻纪检组报告了此事。“我们办案也讲人情,退回去会伤害到人民群众朴素的感激之情。你们本来就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释放司法温情的部门,把这些梨子捐给福利院的孩子们吧。”派驻纪检组长张胜华建议道。“还可以给福利院的孩子们送去一场预防性侵的法治课。”政治部主任赵明也非常赞同。

  “检察官姐姐,梨子好甜啊,谢谢你们。”面对孩子们的笑脸,这一切,都很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