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的通知》的通知
21.05.2015 18:13
本文来源: 档案局
苏档办〔2015〕22号
各市档案局,省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统筹规划,按照国家档案局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数字档案室建设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本地区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和申报工作。各市试点单位原则上在省4A级数字档案室以上的市级机关中选定,由市档案局统一推荐,并通过省档案局向国家档案局申报;省级机关各单位可直接通过省档案局向国家档案局申报。
选定的申报单位按规定填写《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申请书》(含电子版)于6月15前报送我局科技处。
联 系 人:吴晓 许建智
联系电话:025-83591833
邮 编:21000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江苏省档案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4日
本文来源: 档案局
21.05.2015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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