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公布新闻发布会发布词(二)
档案公布新闻发布会发布词(二) 徐州市档案局 新闻发言人 叶荣强 2015年9月2日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现在由我为大家发布徐州审判档案史料公布情况。 徐州绥靖公署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与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同等,是抗战胜利后中国设立的10个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之一,也是江苏境内2个军事法庭之一,主要审判在侵华战争中犯有严重罪行的日本乙、丙级战犯,设在徐州原第五战区李宗仁将军司令部驻地。从1946年4月1日起通过逐一审理236名战犯及嫌疑犯名单,对1938年5月以来日军在徐州等地犯下的战争罪行进行了历史性审判。此次徐州市档案馆与江苏省档案馆首次通过史学研究和馆际联查的方式,梳理出“徐州审判”脉络轨迹,发现并整合了“徐州审判”重要档案史料30件。审判战犯是抗战史不可缺少的一页,此次原文联合公布,填补了长期以来对“徐州审判”历史研究的空白,丰富了中国政府对日本战犯进行独立司法审判、宣示主权、伸张正义的关键史料,具有突破性意义。 这批档案史料为目前国内唯一关于徐州绥靖公署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战犯最为齐全完整的珍贵历史记录,对徐州地区乃至中国抗战历史的研究具有重要价值。保存在徐州市档案馆的24件来自徐州市档案馆19067卷“民国档案汇集”全宗,为1984年徐州市公安局和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移交;保存在江苏省档案馆的6件来自江苏省档案馆近12万卷“民国高等法院”全宗,为80年代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移交。主要内容包括两大类:一是审判日本战犯系列档案。包括徐州绥靖公署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审判官检察官遴选、检举战犯通告,对日本战犯起诉书、侦查移送书和23个日本战犯判决书。二是日军罪行佐证档案。包括日本驻徐州领事馆上报徐海地区情报、治安、概要等文件及参政档案,日军受降缴交飞机、兵器、燃料、弹药、铁路、工具等军备器械各类明细清册,苏浙皖区敌伪产业处理局及交通部徐州铁路局接收敌产清册等。最为典型的史料有: 1、围绕法庭成立重要环节——负责对日本战犯提起公诉主任检察官沈治邦的选任史料。包括江苏高等法院转司法行政部令遴选军法审判官及军法检察官的抄件、第三方面军司令官汤恩伯有关军事法庭及战犯拘留所定期成立请指派庭长审判官检察官莅临办理之公函及调沈治邦兼任本署军事法庭军简三阶检察官等函件。通过这些史料可以发现,徐州绥靖公署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实际由江苏高等法院和高等法院检察处抽调人员联合组成,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院长陈珊任庭长兼审判长,主要职位均由高等法院及高等检察处调派来的人员担任,以确保该庭对战犯的审判按国际海牙陆战法规及惯例、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战争罪犯审判办法、敌人罪行种类表等法条依法起诉、审理,作出公正判决及执行。 2、徐州绥靖公署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检察官起诉书。该起诉书对在徐州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独立警备步兵第一大队中队长、陆军大尉古性与三郎、日本总领事馆领事小川洋、徐州伪淮海省政府顾问辅导官松崎秀宪和徐州宪兵队队长膳英雄等14人,向军事法庭提出公诉。在公诉词中特别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邪恶阴谋:“查日本自发动侵略吾国战争,即遣派大批暴戾之低级军人来华组织所谓宪兵队、警备队,藉口维持其军风纪,而实际上则为钳制我爱国志士言行,残害我良善人民之先锋队!” 3、23个日本战犯判决书。除古性与三郎、入山博外,涉及徐州审判25人中全部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战犯,为国内首次公布的最大规模地区性乙、丙级战犯集中战争罪行。从判决书可以看出,法庭由审判长、军法审判官、书记官、军法检察官、辩护律师和被告组成,被告包括领事、宪兵队长、分队长、兵长、军曹和翻译等日本战犯。“事由”部分说理严谨、证据确凿,详细记述了日军侵略者在徐州、合肥等地,残酷拘禁杀害无辜百姓和爱国人士、疯狂掠夺、武装强占公私财物、强奸掳掠妇女等一系列违反国际准则和人道主义原则的残暴罪行,其中徐州宪兵队长、时称“徐州之虎”的膳英雄等人活剥人皮的罪行最为令人发指。 4、日军罪行佐证档案,充分证明日军对华侵略蓄谋已久,特别是日本驻徐州领事馆等上报徐海地区情报,为胶卷冲印,大多为我国津浦线一带国军军事部署图、军长等军事将领名单等,极密级。通过日军受降缴出的飞机场站、铁道维护、航空修理和化学厂、制粉厂等重要军事设施,进一步佐证了日军对于中国的全面侵略行径。 “徐州审判”系列档案,是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对中国人民所犯滔天罪行的重要铁证。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只有真正铭记历史、以史为鉴,才能避免战争悲剧的重演,才能使世界达到真正的持久与和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