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被水“污染”的公安局副局长

27.03.2015  13:07

   水体污染      化工老板寻找“救星

  “2014年5月14日,新通扬运河发生水体及空气严重异味事件,环保局悬赏10万元缉凶。”这条消息被各大媒体迅速传播,一时成为扬州、泰州两市百姓热议的话题。

  新通扬运河流经三市四县,最后汇入长江。若新通扬运河受到污染,不仅沿岸百姓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同时也可能将污染引入长江,造成更大危害。

  5月15日,扬州、泰州两地启动了多部门联动应急预案,进行沿线核查。位于扬州市江都区的三水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有重大污染嫌疑的两家企业之一,进入核查人员的视线。

  三水公司生产的聚酯发泡剂等化工原料,出口多个国家和地区,是江都区响当当的化工企业。张雷(已另案处理)是这家公司的“大当家”。他原是一名中学化学老师,颇有几分书卷气,却信奉“有钱能使鬼推磨”的人生信条。“有钱、出手大方”,使其名声在外。

  摊上这个“大事”,张雷慌了神,“只要不被牵连,只要能息事宁人,让我花多少钱都愿意。

  5月16日,江苏省环保厅、公安厅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三水化工”,开始对三水公司排出的废水进行取样,与此同时,泰州警方还将该公司的4名高管带走配合调查。

  从没见过这种大阵势的张雷吓得脸色煞白,但他很快又淡定了下来,他看到调查组中有一位熟人。“救星”来了!

  这个与张雷对视之人,名叫张永根,时任江都区公安局副局长。他不仅是张雷的牌友,还是张雷“用心结交”多年的“好哥们”。

   权钱交易    “羊毛”出在老板身上

  1967年出生的张永根,中等身材,说话斯文,是个地地道道的扬州人,大专毕业后一直在扬州公安系统工作。从普通民警到局领导,稳步升迁。

  2013年10月,张永根走马上任江都区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治安工作,主要负责查处重大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同时负责维护社区以及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生活。

  张永根特殊的身份,使他很快成了大小老板、企业主巴结的对象,都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能得到张永根的“关照”,在“有难”的时候他能“高抬贵手”。张雷当年用心结交张永根,自然也是为了这些。

  当晚,张永根与张雷通了电话。

  “非法排污是犯罪,你们公司到底有没有非法排污?

  张雷一声不吭,然后问了一句:“能判几年?能不能请你帮帮忙关心一下。

  张永根想想是哥们的事,只好答应了下来。

  2014年5月17日,张雷找到张永根,主动提出要拿100个(扬州方言,1个就是1万元)出来,请张永根疏通关系,尽早“息事宁人”。尚不知事态发展如何的张永根不敢贸然回话,应付着说:“哪要这么多,事情还没有明朗呢!”听到这话,张雷心里更是没了底,索性躲了起来。

  5月21日,排污水样检测结果出来了:三水公司存在非法排污问题,但与“5·14”新通扬运河水污染事件无关。一直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的张永根,赶紧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张雷。

  5月23日,躲藏在外的张雷得知“好消息”后,心中有底了。他将张永根约到咖啡馆打探案件的查办情况。

  张永根胸有成竹,告诉张雷,水污染事件与三水公司没关系了。三水公司涉嫌非法排污的问题,泰州警方会移交江都公安处理的。

  张雷在想:自己公司的4个高管要赶紧“捞出来”,否则夜长梦多。张雷对张永根说,“老哥,我先丢30个(30万元现金),你帮我打打招呼,不够再拿,想办法让泰州警方将案件尽快移交江都,好把人‘捞’出来。”说着,将装着30万现金的袋子放进了张永根私家车的后备箱。

  张永根认为:三水公司的案子一旦交到江都来,很快就会没事了。张雷的这30万元不拿白不拿,拿了也是人不知鬼不觉的。

  几天后,张雷公司的4名涉案高管取保候审,果真被放出来了。

  人虽然“捞出来”了,可三水公司的非法排污案尚未了结,张雷的心依然放不下。

  2014年6月,张永根女儿大学毕业,张永根想买辆豪车作为礼物送给女儿。如何尽快筹钱买车,这个念头一直盘旋在张永根的脑海里——要找个“不差钱的大户赞助”。

  “我知道张雷还有事情找我帮忙,他一向出手大方,这‘赞助’的事就交给张雷了。

  不久后的一次饭局,张永根故意向张雷提出了“需要60个(万元)购车费”的想法。

  张雷心知肚明,没过几天便向张永根如数奉上了60个,并表示,“不要紧,我有这个实力。

  拿到钱的第二天,张永根便来到南京某汽车4S店用61.8万现金支付了购车款。当开票员问收据上客户栏如何署名时,张永根说空着不用开,还反复与售车经理交涉“现金购车退货的话,能否退还现金。

  案发后张永根坦言,购车不敢转账,也不敢写上自己的名字,就是害怕事情败露。

   弄巧成拙    购车款成“烫手山芋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4年7月初,扬州市纪委在查办当地环保腐败案中,发现有三水公司的股东涉案。于是,张雷被要求配合调查,他交代了一条重要线索——江都区公安局副局长张永根涉嫌受贿。此案由扬州市检察院交给仪征市检察院侦办。

  2014年7月10日,张永根听闻张雷被审查,如惊弓之鸟。他首先想到,要把这“烫手”的90万元处理掉才行。

  于是,他打电话给南京的汽车4S店经理,要求退车,将现金尽快取出。当得知不能取现后,张永根为了不留下痕迹,借了朋友的账户转账。

  凑齐了90万元现金,张永根发现,此时连张雷的家属都联系不上了。

  张永根绞尽脑汁,琢磨了一个办法,既然无法将钱退还给张雷,干脆就把钱交给下辖的派出所入账。如果张雷没有交代90万,就没什么大事;万一交代了,自己也好说清这90万的去处。毕竟把钱缴公了,能给自己减轻罪责。

  7月13日,张永根给辖区内6家派出所所长打去电话,告诉他们有笔企业赞助,属于“警企共建款”,要他们入单位账,并将票据开出来。当天,张永根就将90万元赃款分成数额不等的6份,辗转几个派出所之间,从上午9点多一直忙到下午3时许,总算将90万元赃款悉数分摊。

  7月14日,就在其将赃款分出的第二天,江都区公安局打电话给张永根要求配合调查,察觉东窗事发的张永根随即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张永根没有料到的是,他事后欲盖弥彰的一出闹剧,反倒成了侦查人员确认其受贿款项的铁证。

  2014年12月16日,经仪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仪征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永根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其违法所得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2015年3月26日,张永根案件的公诉人郑志慧说,“当时法院庭审效果非常好,张永根认罪、悔罪,态度恳切。”但她也感慨:作为公安局的班子成员,竞堂而皇之收受巨额贿赂,法律意识是何等的淡漠。

  (文中除张永根外,其他涉案人员为化名)(阚立青 詹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