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警方称18分钟到现场 驳“出警用一小时”质疑
中新网桂林5月28日电(唐梦宪李果)近日一条“桂林发生恶性杀人案百姓抱怨民警出警用了一小时”的消息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民众热议。5月28日,桂林警方通报称,警方在处置“5·19”凶杀案中,18分钟赶到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接警、出警时间均有110电话录音记录和民警执法记录仪为据。
在网上发布的这条视频消息中,桂林七星区南边洲村被害人家属称,5月19日下午17点30分左右,被害人在回家路上,被同村李某连砍数刀,倒在血泊中。村民随即拨打110报警,但民警用了一小时才到现场。
自网络消息传出后,桂林警方予以高度重视,为查明真相,桂林市公安局于25日组织公安局纪委、督察、指挥中心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5月28日下午,桂林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主任隋杰在指挥中心向媒体展示了110报警记录,记录显示5月19日下午18点09分,110报警服务台接到了报警电话,接警员按照内部规程的要求,用了3分钟来询问警情和制作纪录情况,并在18点12分下达了由穿山派出所出警的指令。
当天出警民警秦铭强说,接到出警指令后,他和值班副所长谢如意随后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18时28分到达现场后看见有个中年男子倒在地上满身是血,立即进行现场访问,了解到是本村的村民李某砍人。按照村民指示的方向沿寻找犯罪嫌疑人,在离现场80米左右的地方将李某抓获。
“从得到接警指令到达案发现场共18分钟,不是网上说的1个多小时。”秦铭强说道,抵达现场后,他在18时30分打开了执法记录仪。
桂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吴显华称,调查组综合接警记录、监控记录、警车GPS系统及执法记录仪等信息,围绕整个接出警事件进行调查,目前情况已查明,5月19日18:09时,接群众报警,18:12时,110指挥中心指令穿山派出所出警。18:30时出警民警到达现场,18:36时抓获犯罪嫌疑人。以上时间均有110电话录音记录和民警执法记录仪为据。
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已报请检查院批准逮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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