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拟每年拿出1%住宅用地 为养老产业提供“根据地”

11.12.2015  10:57

      南京市60岁以上老人已经达到125万人,实际老龄化率23%,养老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如何完善南京养老服务体系?昨天,南京市民政局公布了一系列养老建议、提案的答复。其中既有老人们关心的医养融合问题,也有社会力量办养老、人才队伍建设的下一步计划。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计划将住宅用地的百分之一用于养老,并对社会力量办养老,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争取住宅用地 百分之一用于养老

      针对公办养老机构“活力不足、能力不专”等问题,有委员提出,要进一步推进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对此,南京市民政局答复,南京正在着力推广“公办民营、公租民营、公建民营、公助民营”四种方式,引入社会力量运营。而对社会力量新建的医护型床位给予10000元/张的建设补贴,对其他床位,按城区、郊区每新建一张床位分别给予6000、4000元的一次性资助,改扩建的减半资助。

      针对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所面临的缺地问题,市民政局答复,正在与国土部门协商,争取每年让出住宅用地的百分之一土地用于养老事业,并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市权范围内给予征地费用优惠政策。目前在南京,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可暂免征收所得税。

      养老机构 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

      有委员提出,目前南京医养融合仍存在问题,很多项目没法医保结算。对此,南京市民政局表示,目前,全市医养型养老机构达250家,医养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90个。下一步,将努力提升医保在医疗护理服务中的保障效能,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同时,与卫生、物价共同调研,规范家庭病床护理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合理提高家庭病床的医疗护理服务价格,在此基础上提高南京家庭病床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市医保还将进一步改进长期护理住院的医保结算方式,加大对需长期护理的老年人员医疗费用的政策倾斜。

      服务失能老人 每月至少10小时

      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要保障,精神生活也要关注。有委员就提出,要提升老年公共服务水平,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已经初步建成多形式、广覆盖的养老服务网络。建成养老机构298个,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超过42.5张,居省内首位;建成12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率先实现社区全覆盖。

      同时,南京已建成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市建有群艺馆、图书馆、博物馆;区建有文化馆、图书馆;街镇全部建有综合文化站;社区(村)100%的建有文化活动室。下一步,南京将指导各区在文化站和文化活动室建设方面多考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尽量多开辟适合老年人活动的场所。组织老年协会养老志愿服务队,为居家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服务每月不少于10小时;为辖区内养老机构老人每月至少服务1次;对于专业组织服务范围之外的空巢独居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采取结对志愿服务,实现100%全覆盖。

      本科生从事养老 入职拟奖励5万

      要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让老人在家附近养老,专业人才队伍却必不可少。对此,有委员建议,要加大专业人才培养,还要分层次培养。

      对此,南京市民政局回应,南京从2014年开始,就对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开展上岗培训。截至去年底,全市已有1382人获得上岗证书。今年,南京还免费培训养老护理员2600名,其中居家护理员2000名,机构护理员600名。南京依托江苏经贸学院和钟山学院,开设涉老专业,实施“222”人才工程,即培养2000名初级护理员、200名中级护理员和20名高级护理员。

      下一步,南京将进一步出台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按规定享受岗位和社会保险全额补贴。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奖励和工龄补助制度。其中,本科以上毕业生拟奖补5万元,大专毕业生奖补4万元,中专毕业生奖补3万元。符合一定条件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在养老机构工作1年以上,每月给予工龄补贴100元;每增加1年,工龄补贴增加100元,工作年限在10年以内,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元;11年以上,每月补贴1000元。非营利性养老服务组织的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由市、区各补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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