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合伙盗树窃得5万余元的珍贵树木
犯罪嫌疑人唐大和唐二(均为化名)是对兄弟,这对兄弟不务正业,两人都染上偷窃的恶习,他们先后在泰兴、靖江两地多次结伙,盗窃他人的紫薇树、罗汉松、桂花树等20多棵珍贵树木,总价值5万余元。近日,二人涉嫌盗窃罪,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瞄”上珍贵树种合伙挖树
2013年11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唐大和唐二路过新桥镇礼士村,看到居民鞠某家中自留地里的紫薇树和罗汉松长势很好,心中十分喜欢,便谋划着要将其中的几棵据为己有。某天夜里,两人与王某、余某等人结伙,一行五人开着一辆面包车和一辆越野车,鬼鬼祟祟地来到鞠某家中的自留地里,王某和唐大等三人带着铁锹、锯子等工具挖树,其余人负责将树用绳子捆好后抬到车上,得手后,他们再将这些树以低价卖出。
团伙当天共盗得4棵树,其中1棵为树高5米、直径14厘米左右的独干紫薇树,价值10000多元。另外3棵罗汉松,树干在1米左右,独干,直径6厘米左右,整棵树高2米,共价值1200元。但盗窃团伙却以2000元的价格将紫薇树卖出,以每棵150元将罗汉松卖出。
被害人鞠某发现树被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犯罪嫌疑人唐大和唐二于2014年11月被抓获归案。
团伙作案5起涉案金额达5万元
经查明,从2012年4月至2012年底,犯罪嫌疑人唐大、唐二伙同王某、余某、高某、刘某等人在泰兴、靖江两地多次盗窃树木。除唐大和唐二外,其余均已判刑。
唐大和唐二等人先后在新桥镇礼士村的鞠某家中,盗得2棵价值10000元的紫薇树,1棵价值3000元的桂花树和3棵1200元的罗汉松。又分别在东兴镇成德村和新桥镇三兴村分别窃得2棵价值5500元和5000元的香橼树。该团伙还流窜至泰兴市泰兴镇三阳村,窃得被害人蒋某价值5500元的香橼树和价值12000元的桂花树各1棵。
经审查,该盗树团伙共偷得10棵树,总价值共计54600元。
盗窃数额巨大 兄弟俩被逮捕
归案后,犯罪嫌疑人唐大、唐二都对结伙盗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唐大作案4起,窃得被害人鞠某、蒋某、曹某等人共计10棵树木,涉案金额为人民币46780元。犯罪嫌疑人唐二作案5起,窃得鞠某、蒋某、顾某等人11棵树木,涉案金额为51780元。涉案的2棵紫薇树、2棵桂花树、1棵罗汉松和2棵香橼树,已发还给被害人鞠某、蒋某、曹某。其余被盗的桂花树和罗汉松均已枯死。
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唐大、唐二与人结伙多次盗窃,行为涉嫌盗窃罪,均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