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中心六大亮点展现创新图景 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 盘点“十二五”收
5年,只是历史长河里的一个小小片段,但刚刚过去的这5年,却注定会被历史深刻铭记。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在“十二五”期间,坚持把握新常态、谋求新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突出“打基础、抓管理、强保护、促应用”,在六大方面展现了绚丽的亮色,成为发展前进的重要标记。
新品种保护 激励林业自主创新
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科技兴林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培育和使用植物新品种,能够大力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也是我国参与国际经济技术一体化进程必不可少的环节。
5年来,国家林业局科技中心在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突出的成果:
加强制度顶层设计的构建。完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制定出台了《林业植物新品种执法管理办法》《林业植物新品种测试管理规定》以及《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审查规则》,发布了第五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林业部分)》,名录包含120个植物属或种,显著扩大了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有效满足了广大育种者申请新品种保护的迫切需求。
林业植物授权新品种数量大幅增长。对林业植物新品种授权,是保护植物育种者应当享有的权利。5年来,以加快品种权受理、审查为突破口,林业植物授权新品种数量大幅增长。“十二五”期间共受理植物新品种申请1040件,授权593件,分别比“十一五”增长了201%和186%,受理和授权数量都达到了历史新高。
新品种保护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了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3个测试分中心、2个分子测定实验室和5个专业测试站建设,组织编制了90多项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技术标准),测定了152个月季品种DNA图谱,改进了新品种授权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了授权管理水平。
植物新品种转化应用不断加强。授权植物新品种转化应用是展示新品种生产潜力、发挥新品种效益的重要途径。5年来,科技中心组织集中宣传推介新授权的林业新品种,开展了茶花、松韵、桉树、刺槐、油茶、杨树等授权新品种转化应用试点或区域试验;编辑出版了4册《中国林业植物授权新品种》、13期《植物新品种保护公报》,对展示新品种、促进其推广和应用起到重要作用;分别在宁夏和湖南举办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培训班”,培训管理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200余名;在浙江举办了林业植物新品种宣传推介活动,对提高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意识、鼓励植物品种权申请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发挥行政执法力量实施保护。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在全国连续开展了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重点打击了观赏植物、经济林、速生用材林新品种侵权案件,有效保护了育种者的合法权益。
推进森林认证 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
全力推进森林认证是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与国际接轨重点突破的一项核心工作。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人类对森林的乱砍滥伐和经营不善,导致全球森林资源匮乏、生态环境日益恶化。森林认证作为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林产品市场准入的新机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它是一种运用市场机制来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实现生态、社会和经济目标的工具。通过认证后的企业有权在其产品加载认证标识,表明产品原料来源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从而赢得较高效益,形成了正向推动可持续经营的力量。
“十二五”期间,科技中心按照国际通行做法,结合我国林业特点初步建立了我国森林认证体系,并与森林认证体系认可计划(PEFC)实现了国际互认,为我国林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取得了“绿色通行证”,为有效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提供了新机制。
森林认证制度建设加快。与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了《森林认证规则》、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共同起草发布了《森林认证机构认可方案》,与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共同起草发布了《森林认证审核员注册准则》。这3个规范性文件的发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森林认证步入规范化与法制化轨道。
认证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发布了《中国森林认证 森林经营》《中国森林认证 产销监管链》两项国家标准和《中国森林认证 非木质林产品经营》等18项行业标准。这些技术规范包括了认证标准、操作指南和审核导则,涵盖了森林经营、产销监管链、非木质林产品、森林生态环境服务、竹林、生产经营性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等领域。
国际互认工作取得重要突破。重点研究了国际森林认证体系互认机制和通用要求,结合我国林业实际,优先选择与PEFC开展互认。2014年2月,中国森林认证体系实现了与森林认证体系认可计划(PEFC)的国际互认,我国森林认证体系得到了美国、英国、法国等40多个国家的认可,标志着我国基本建立了符合国情、林情,并与国际接轨的森林认证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水平,增强林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
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在全国19个省(区、市)开展了森林认证试点,包括森林经营认证试点、产销监管链认证试点、森林经营与产销监管链联合试点、非木质林产品认证试点、竹林认证试点、森林生态环境服务认证试点、生产经营性珍稀濒危物种认证试点多个类型,以探索和积累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森林认证模式和经验,通过认证的森林面积超过900万公顷。
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成立了国家林业局森林认证研究中心,对森林认证重大问题开展系统研究,为开展森林认证提供技术支撑。召开了多次森林认证利益方论坛会议,为参与森林认证各方搭建了平台。基本建立了专业化队伍,通过开展各种培训、研讨和标准宣贯活动,累计培训超过1万人次,其中通过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考试的审核人约800人,指导组建本土认证机构7家,其中6家已经获得批准,另1家正在批准过程中。
宣传推介工作取得实效。借助世界林业大会、国际研讨会、PEFC年会等平台,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宣传短片、作专题报告、组织研讨会等形式,全面推广我国森林认证体系和认证产品,我国森林认证体系运作模式和技术规范得到了欧美等国家的认同,加载CFCC标识的产品获得了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有效规避了“绿色贸易壁垒”,提升了我国林产品的认知度、信誉度和国际竞争力。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宣传推介,中国森林认证体系影响不断扩大。森林认证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研究取得了初步成果。认证产品市场培育取得初步成效,通过对重点纸企、包装企业、出版等企业“一对一”的宣传,传播森林认证对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作用,营造全社会采信认证结果、参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氛围。目前,已有8个系列40多个品种林产品加载认证标识进入市场。
知识产权战略 提升林业核心竞争力
世界经济的每一次繁荣和新产业的兴起,都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下的技术创新分不开。为推进这种创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得以实施,通过宏观层面的统筹考量,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能力,加快建设和不断完善现代知识产权制度。
5年来,科技中心紧紧围绕其主要职能,在林业知识产权政策研究、林业知识产权示范和产业化引导、林业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构建,林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研究、林业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等方面均取得了突出的成效,显著提升了林业的核心竞争力。
出台政策性指导文件。制定出台了《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实施的指导意见》和《全国林业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2013年-2020年)》,指导和推动全行业知识产权工作顺利开展。每年组织制定实施《林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年度推进计划》,突出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战略实施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实施知识产权试点建设。启动了3批共75家林业知识产权试点,显著提升了试点单位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水平。如广西林科院在2010年以前专利申请量只有16件,在两年试点期间专利申请量大幅增加,达到77件,其中2012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40件,在全区科研机构中排名第一。
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应用。围绕木竹加工等林业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实施了近20项林业重点专利产业化推进项目,加快了专利技术转化应用。启动了木地板、竹材加工知识产权联盟的建设,通过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机制,促进了林业产业转型升级。
加强信息预警服务。完善了林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了14个林业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库,其中世界林业专利数据库数据量达67万多条。为应对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开展了林业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完成了木/竹重组材、木地板锁扣技术、采暖木地板、人造板连续压机以及核桃和杨树加工专利技术等一系列专利分析报告,编辑出版了《世界林业专利技术现状与发展趋势》《重组材技术专利分析报告》等专利分析报告,为广大林业科技人员、管理人员以及林业企业,及时提供了知识产权信息和预警服务。
加强林业知识产权宣传。每年开展林业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举办了3期林业知识产权培训班,编辑发布了5期《林业知识产权年度报告》,编辑发行了18期《林业知识产权动态》,多渠道扩大了林业知识产权的宣传。
保障生态安全 着力生物安全管理
“十二五”期间,我国在林业生物安全管理方面取得较大成效。在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行政许可审批方面,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做到程序合规、客观公正,进一步扩大转基因林木生物安全监测范围,完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状况调查与报告,启动了林业外来物种调查与研究工作,有力保障了林业生物安全。
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组织制定了《转基因林木生物安全监测管理规定》,对转基因林木的生物安全监测进行了规范。起草了《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转基因林木监测技术规程》行业标准,制定了《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转基因生物安全事故。
林木转基因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完成了158项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行政许可事项,开展了60项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监测,召开了两次转基因林木生物安全监测座谈会,验收监测项目21项。同时新下达转基因林木生物安全监测项目37项。对全国林业转基因安全管理状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基本掌握了全国林业转基因安全管理状况,完成《中国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状况报告》,为进一步加强转基因安全管理提供了依据。
启动林业外来物种调查与研究。为了加强对林业外来物种的管理,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和山东6个省(市)启动了林业外来物种的调查与研究工作,以期通过调查与研究,摸清林业外来物种的本底,为下一步林业外来物种管理制度的制定提供依据。
全面加强管理 保护利用林业遗传资源
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拥有极为丰富的遗传资源。其中,林业遗传资源在我国生物遗传资源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同时面临着比较严重的流失和丧失问题。为了保护我国丰富的林业遗传资源,“十二五”期间,林业遗传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突破。
完成了《中国林木遗传资源状况报告》。为了摸清中国林木遗传资源的家底,2011年借FAO编制《世界森林遗传资源状况报告》之际,国家林业局成立了以局领导为主任的《中国林木遗传资源状况报告》编写国家委员会,组织了中国林科院等单位的几十位林木遗传方面的专家,经过十几次的论证修改,于2012年完成了《状况报告》。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我国林木遗传资源现状,为进一步加强林木遗传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提供了依据。
全面推进遗传资源调查编目工作。组织开展了油茶、核桃等遗传资源调查编目工作。在油茶遗传资源调查工作中,发现特异性状个体资源2000多份,完成性状观测调查1700多份,收集保存1200多份,形成了《中国油茶遗传资源状况报告(初稿)》和《中国油茶遗传资源目录(初稿)》。启动了全国核桃遗传资源调查编目工作,制定并发布了《核桃遗传资源调查编目技术规程》等4个文件作为技术依据,现工作正在进行中。
制定林业遗传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行动计划。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要求,2013年起着手制定《中国林业遗传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行动计划》,2015年由国家林业局正式发布。《行动计划》客观分析了我国林业遗传资源的现状,提出了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保护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动、保障措施等。
强化制度建设与管理。为积极应对加入《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名古屋议定书》和加强林业遗传资源管理的需要,研究制定了《林业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办法》,已征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司局意见,争取早日出台。
组织开展林业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试点工作。选择贵州省黔东南州作为积极推进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试点单位,以期在林业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获取方面获取经验,为林业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管理提供依据,为履行国际公约提供支撑。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单位人员进行了培训,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为加强遗传资源管理探索经验。
开展智力引进 提升林业管理水平
“引智”是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充分利用国外的人才智力资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服务。引智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请进来”和“派出去”两个方面,“请进来”就是聘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帮助解决目前国内尚未攻克的技术难题,传授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派出去”就是选派在职技术、管理人员到国(境)外培训,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我所用。实践证明,大力开展引智工作,有利于节省时间、少走弯路,尽快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实现跨越式发展。
“十二五”期间,科技中心围绕国家林业局重点工作,大力引进与培养高层次紧缺人才,积极完善和创新外国专家管理服务机制,林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一是规范管理,修订了《国家林业局引智出国(境)培训管理办法》,有效规范了林业引智培训管理工作。二是林业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取得突破,发挥引智项目的引导作用,大力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林业科技创新的海外高层次专家,带动林业科技进步。5年来,共实施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109项,引进外国专家173人次,5名专家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三是出国(境)培训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积极推进出国(境)培训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出国(境)年度计划报批和项目逐项报批制度。组织实施44项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培训人员874人。四是加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工作力度,建立国家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4家,引智成果的普惠性显著提高。五是加强引智成果共享,编辑了《国家林业局引进国外智力成果汇编》,筹备了引智工作展览,有效推进了引智成果的共享,促进了林业引智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盘点六大亮点,国家林业局科技中心展现了锐意进取的创新图景,聚集了发展的能量。在新旧交替的新起点上,科技中心有信心继续今天的美好,迎来明日的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