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林业局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2.07.2016  21:14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2016年3月30日至4月29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局党委开展了专项巡视。5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林业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规定,现将省林业局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党委核心作用,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省纪委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认真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党委班子一致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对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必须坚决执行。这次省委巡视组对局党委巡视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建议把脉精准、切中要害、实事求是。
  (二)加强组织领导,打好整改基础。及时成立局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中共江苏省林业局委员会关于成立巡视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党委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责任分工,负责分管处室(单位)的巡视整改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查组,专门负责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和督查指导。针对有关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派出专门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
  (三)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细化分解为两大类八个方面26个具体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出台了《中共江苏省林业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责任落实方案的通知》。要求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措施逐步解决。
  (四)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委和各支部(总支)认真组织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和《省林业局党委工作规则》,同时,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目前全局正在修订完善的制度11项,新出台的7项;着手汇编江苏省林业局内部管理规定,通过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切实扎紧制度“篱笆”,堵塞漏洞,形成长效管控的工作机制。
  二、以巡视问题为导向,从实从严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1、主责意识不强,抓班子带队伍要求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作为全局党建工作的关键,举办支部书记培训班和党务骨干专题培训,组织领导干部立家规,共产党员正家风等活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管理干部。二是强化党建工作措施的落实,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建设。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上下功夫。切实把人品正、官德好、党性强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把爱学习、能创新、作风实的人推选到支部班子里去。
  2、有的班子成员党的意识淡薄、规矩意识不强、责任担当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书记带头上党课,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各支部(总支),带头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引导党员干部坚守理想信念,坚守规矩意识,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奋发有为。二是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淡薄、不讲规矩作为突出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和克服。三是努力培育和造就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和勇于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二)抓业务和抓党建一手硬一手软
  3、党委会研究业务工作多、讨论党建工作少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形成与业务工作相互渗透、互相促进的局面。二是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看待机关党建工作,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亲和力和感召力,以党建工作实效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三是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局党委及班子成员带头端正思想,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党委书记肩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4、党建工作基础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组织,激发活力,配强班子。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配强配齐支部班子,明确支委分工。二是定期组织支部书记培训,邀请党校政治理论课教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进行交流授课,搭建交流平台,让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上台交流,实现良性互动。三是认真落实局机关党委书记每年向省级机关工委述职报告制度,副书记在片区述职报告制度。积极探索各支部(总支)书记向局机关党委述职报告制度。
  5、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参照学习省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记述方式,进一步规范整理和编印党委会议纪要。二是指定专用的记录本用于党委会议记录,根据会议研究内容,相对固定记录人员。三是党委会议研究议题、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内容和结尾等记录必须全面完整,客观准确,做到记录要素齐全。四是加强文书记录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客观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
  6、党组织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参与不够,民主生活会自我批评多、互相批评少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守《党章》关于“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规定,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二是局党委班子成员不仅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活动,而且还在所在支部认真讲党课、听党课。三是坚决坚持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敢于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班子成员坦诚相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学用脱节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党委中心组除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好中央、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战略部署、重大理论观点外,还应坚持带头学理论,充分结合单位实际,联系社会热点、工作难点开展深入讨论,在学习讨论中相互启发,在思想交流中加深理解,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二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到先进地区、到艰苦落后地区、到基层林业单位开展调研学习,在基层实践中学习受益。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建立理论学习考勤考查和学习情况报告制度,并认真坚持执行。
  8、党支部活动开展不够正常,党员队伍管理较松散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支部党员学习教育方式。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支部开展党员干部带头学党章、做表率活动,开展“局机关支部(总支)与基层林场支部共过一次组织生活”活动。二是着力把素质好、党性强、业务精、懂管理、愿奉献的党员推选到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岗位上,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支部队伍。三是针对机关离退休支部年龄偏大,活动组织相对困难的特殊现状,在局老干部活动室创造更多条件用于离退休支部党员活动。同时,将近两年刚退休的党员,选举充实到老干部支委中去,加强支部力量,增强支部活力。四是切实关心爱护党员,通过谈话谈心、民意测评等形式,详细了解党员干部日常表现。
  9、党建带群建意识淡薄,群团工作开展不正常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局机关党建工作邀请共青团、妇委会和工会委员积极参与,建言献策。群团活动主动向机关党委报告,请求指导帮助,真正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群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完成了局工会委员增补工作,落实保障措施。三是充分利用“植树节”、“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湿地保护日”、“爱鸟周”等特殊日子,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机关凝聚力,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江苏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三)“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0、部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不实,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党章规定职责,使局党委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局党委书记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协调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二是严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检查考核力度,每年由局党委委员带队,对各处室(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三是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党委坚持从自身做起,树立标杆范例,带动全局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好应承担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
  11、纪检监察机构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在机关党委换届选举时报请省级机关工委,成立局机关纪委;各支部(总支)设立纪检监察员,充实纪检监察力量。二是坚决贯彻省纪委派驻全覆盖的工作部署,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结合职能整合、干部交流、定岗定编,增强纪检监察机构力量配备,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三是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与财务审计、资金稽查、党风廉政等通力合作,形成对权力有效监督的合力。四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四)执行廉洁纪律不够严格
  12、项目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局林业项目资金管理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二是健全局内部林业项目资金监管机制。规范专家评审、处室审核、集体(局办公会、局务会、局党委会)研究、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相结合的林业项目资金管理机制。三是完善《江苏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林业项目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林业项目验收规定》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林业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核、项目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等环节的管理责任。四是加强对林业项目资金的监管,指导督促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林业项目资金检查。在全省林业系统部署开展林业项目与资金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组成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
  13、基层林业部门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林业部门责任,督促各级林业部门按规定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将项目管理水平作为安排年度项目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地区、单位,减少林业项目安排。二是加强对基层林业干部培训。提高基层林业人员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的意识和能力,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三是加强省、市、县三级林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联系,形成上下监督合力。四是强化日常纪律巡查,对问题反映较多的市县林业部门和国有林场等开展巡查,对信访举报和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案件。
  14、部分科研项目审核把关不严,跟踪管理考核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项目跟踪督查,迅速开展林业三新工程项目专项检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2013—2015年全省项目随机抽查22个项目,实地查看抽查项目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省。二是落实管理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省林业科技项目绩效考核机制。修订出台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管理细则或规范。三是着力项目规范管理,完善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科学、公正、择优”的原则,从项目指南编制、组织申报、专家评审、联合审定、计划下达、合同落实、中期检查、现场查定、项目验收等关键环节加大对科研项目审核把关的力度,抓好项目“源头关”和“出口关”,确保林业科技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15、个别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个别退休干部违规为相关企业打招呼揽业务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坚持每年一月份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每周向全局党员干部发一条廉政短信。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提高监管透明度。制定并完善省林业局各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约束清单,从源头上防控廉政风险,更好地接受被监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三是强化权力制约。构筑立体式、多维度、全覆盖的监督体系,防控公权寻租。出台了《关于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四是加大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从严管理干部,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五是给每位离退休干部发出了《致离退休老同志一封信》,提请广大离退休干部在关心支持林业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做到退休不褪色,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五)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16、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界限不清,有的领导把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推到会上集体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局党委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党委决策顺利实施。二是凡涉及“三重一大”以及政策性较强的大事、全局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等必须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党委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成员服从大局,认真执行党委集体决定,对于分管的工作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三是根据会议审议或研究议题,科学合理制定会议方案,组织落实好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和局办公会议,并分别印发相应的会议纪要。
  (六)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够严格
  17、有的班子成员分工长期不调整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中共江苏省林业局党委工作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科学合理确定局党委领导班子分工。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原则上每5年进行一次分工调整,如遇班子人事变化,及时对分工进行调整安排。局主要负责人不直接管人管财,腾出精力抓班子、带队伍。三是建立领导班子成员间 “A角”、“B角”工作互补机制。
  18、定期轮岗交流机制尚未形成,有的处室领导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过长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对全局干部任职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同一岗位任职超过一定年限的干部进行统计,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类干部岗位任职情况。二是积极探索研究干部定期轮岗交流机制。制定出台《江苏省林业局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对在同一处室(单位)任职10年以上处级干部,必须交流或转岗;不足10年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相应调整,逐步完成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三是加大对局干部下基层和外派挂职锻炼力度,拓宽干部交流渠道,不断提升全局干部履职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19、人员混岗现象严重。部分处室长期借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编制和组织人事管理纪律,根据省编办核定我局“三定”方案及事业职能,在坚持人岗相适,工作相当的原则下,综合专业特长、工作经历、岗位工作量等,科学进行岗位设置,逐步压缩借用人员。二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协调省编办,把全省林木种子执法相关工作依法委托给省林木种苗管理站,并把承担相应工作的借用人员交回编制所在单位。今后创造条件逐步推行,直至消除混岗现象。
  20、个别下属事业单位职位招聘程序有缺失,相关职能处室监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我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从制度上保证招聘程序的完整性。二是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公开,增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透明度。三是提高笔试、面试科学化水平和社会公信度。将笔试考务、面试试题命题等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进行。四是规范专业技能测试程序。对于专业性强,招聘单位要求设立专业(门)技能测试的,制定测试方案,并报人事部门审核;专业技能测试前,成立命题组、阅卷组和监察组,确保整个测试程序缜密规范,公正合理。五是人事部门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审核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及时跟踪督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公开招聘的相关材料应当作为文书档案长期保存。
  21、随意返聘退休人员并违规发放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现有4名退休人员返聘问题,已对3名人员解除了聘用。另外1名工作人员,考虑到工作岗位的特殊性,经党委研究,责成相关单位尽早衔接好工作后,予以解除聘用。二是各部门自此不得自行聘用人员,确因科研项目或特殊岗位要求等需要临时返聘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局党委研究决定。局党委决定临时聘用工作人员,要统筹考虑报酬,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违规发放补贴。三是强化人员岗位管理,结合专业要求、人员年龄和岗位现状,做好新老人员交替工作,早谋划、早准备,确保工作有序交接。
  (七)庸懒散现象较为突出
  22、有的工作不主动,按部就班,得过且过,缺乏干事创业激情;有的履职不到位,拖延推诿,缺乏责任担当;有的迟到早退、纪律松弛,少数干部上班时间打乒乓球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解决少数党员干部对大局大势关注不够、敏锐性不强的问题;解决对新常态新任务学习不够、把握不准、与自身工作结合不紧的问题,做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更坚决、更迅速。二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十三五”规划赋予我局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发展目标任务,解放思想,动脑筋想办法,提升精气神,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三是集中解决思想懈怠、安逸享乐的问题;解决精力分散、浮于表面的问题;解决拈轻怕重、得过且过、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好干部“20字标准”和“四讲四有”共产党员标准衡量自己、检视自己,对标找差、完善提高,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营造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风气。四是着力解决工作纪律不严问题,保持良好工作秩序。严格考勤记录,杜绝迟到早退、无故脱岗问题。搞好经常性机关文化体育活动,规定活动时间,有序开展有益广大干部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23、个别人未严格履行请假手续,长期不在岗,干部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日常考核管理,严格履行请休假手续。对于因故确实无法到岗正常上班的,根据《公务员法》和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待遇等规定,能提前退休的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不能提前退休的,认真履行病假手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二是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修订《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休假及考勤制度》,督促全局人员认真执行,并按照相应规定规范管理,奖罚分明。三是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守岗有责的责任意识,正确引导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对个别长期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对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查明原因,按组织人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24、有的领导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重数量指标、轻质量效益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正确政绩观的教育。旗帜鲜明坚持反“四风”建设,引导各级干部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理性务实推动江苏林业改革发展工作,引导每位党员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检验、历史检验和人民群众认可的业绩。二是进一步完善林业发展监测评价方法,增加体现改革创新、转型升级、质量效益等方面监测指标,以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为引领,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和改善民生等指标考核导向。
  25、深入基层调研不够,蹲点调研没有形成常态,服务基层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把搞好调查研究当作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基本功,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界,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二是把搞好调查研究与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结合起来,与反“四风”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结合起来。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赴全省国有林场开展集中调研,指导帮助各市县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三是进一步树立求真务实的理念。调查中做到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去伪存真,由表及里,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态度,一丝不苟、艰苦细致的调查作风。四是细化措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在调查研究中提高认识能力、判断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进对人民群众感情,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对基层群众提出的合理化诉求,认真研究,拿出对策,及时解决。
  26、有的机关干部存在官僚主义、衙门作风,门难进、脸难看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克服少数干部存在的官僚主义、衙门作风问题。充分认识“权为民所赋”的基本道理,让群众真正参与到 政治生活 之中,让他们成为选拔干部、监督干部、评价干部的政治主体,从而让领导干部对群众形成敬畏之心。二是按照“四讲四有”从严要求机关党员,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让群众了解办理事项、办事流程和工作职责,畅通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最大程度下放行政权力、增加服务事项、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三是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AB角制”,对基层请示事项建立台帐,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落实去向告知制度,与基层办事有约的必须留守等候,不得失约,接待来访和来局办事人员必须做到热情周到。
  三、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为绿色江苏建设保驾护航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省林业局上下紧紧围绕巡视整改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26项具体问题已经整改的有21项,正在发力整改的有3项,需要通过建章立制逐步整改的有2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但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继续抓好巡视整改的后续工作,巩固发展巡视整改成果,为绿色江苏建设事业保驾护航,依然任重而道远。局党委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新的起点,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以落实党章党纪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为全省林业现代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局党委和各党支部(总支)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政令在全省林业系统的畅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纪律要求,从严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从严权力运行,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林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绿色江苏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以江苏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指导,细化责任,明确任务,全力推动省委省政府绿色江苏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构建并完善“一区、二带、三网、四片、五域、多点”的全省林业发展空间布局,以建设林业“四大体系”为主要任务,着力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工程、生态屏障建设工程、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林业产业升级工程、林业科技创新工程、生态文化工程和林业基础保障工程。围绕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自身查找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建立单位内部控制机制为核心,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根本,以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抓手,把事关全省林业发展、关系群众利益的事情办好,全力保障江苏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各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持之以恒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作为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驰而不息,落地生根。加强思想教育,严格整治“四风”,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林业改革发展环境持续发力。
  (四)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和严格选人用人原则不动摇,切实加强林业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完善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让心系群众、事业心强、扑下身子干工作,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加强与市、县林业部门沟通,了解掌握市县林业部门班子配备情况、林业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和林业科技人才需求情况。加强林业教育培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林业人才教育培训的新途径,造就一支适应全省林业改革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五)持续巩固发展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省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抓好巡视整改的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进行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事项,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进。高度重视对巡视整改成果的总结应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长期坚持并严格执行,努力推动全省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绿色江苏建设事业保驾护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6275412;邮政信箱:江苏省林业局机关党委(南京市定淮门大街22号),邮政编码:210036;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中共江苏省林业局委员会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