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多售后服务差 五大快递公司遭省消协“炮轰”
龙虎网讯 省消协昨天发布《快递服务行业服务质量现状调查报告》,“炮轰”快递行业霸王条款多、管理不规范、售后服务差。
省消协此次调查主要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EMS、顺丰速运、圆通速递、申通快递、UPS国际快递等5家快递公司。调查区域主要包括南京、扬州、南通、苏州、连云港等地。调查内容包括格式条款、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纠纷的解决等方面。
“问题最严重的是格式条款中存在不少‘霸王条款’。” 省消协法务部主任张昊舒介绍,新《消法》明确,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但5家快递公司均未按照新《消法》规定修改格式条款中的告知内容。
其中,在最高赔偿限额方面,顺丰速运规定,“在未保价的情况下,对月结客户在不超过运费9倍的限额内,对非月结客户在不超过运费7倍的限额内赔偿托寄物的实际损失”。此段表述,因其前面写明运费的9倍或7倍限额,而最后又写明“实际损失”,导致语意不详,内容矛盾。
还有快递公司单方面缩短保管时间。今年1月14日,国家邮政局规定,无法投递的邮件一般要保管6个月以上。但EMS在服务条款中规定,无法投递的邮件只保存3个月。
此外,部分快递公司还存在收费不公示、送件时不联系收件人就随便找人代签收、快件丢失后处理问题态度差等问题。省消协建议邮政、工商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快递行业服务的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讯员 袁传敏 记者邹伟)
快件丢失一个月,百世汇通未解决
龙虎网讯 网购的东西都发出一个多月了,至今连个包裹的影子都没见到。昨天,市民李女士向本报投诉称,百世汇通的快递服务实在令她太失望了。
据李女士介绍,11月初,她在网上购买了两个晒衣架的配件,共30元。位于张家港的卖家第一次少寄了一个,于是又补寄了一个,用的是百世汇通快递。事后查询显示,该快件11月10日就到南京了,但李女士一直没有收到。李女士向百世汇通客服反映,对方调查后称快件已经送到小区物管处了,但在物管处根本找不到这个包裹。物管处的人也明确表示,未经业主电话委托,他们不会私自代任何人签收包裹。
“就这么一个事,我前后打过近10次电话,他们总是推来推去,说会给个说法,可就是没有结果。”李女士说,其实丢失的这个包裹也就15元而已,即使赔偿也赔不了多少钱,但她在意的是快递的服务质量。
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 南京日报 编辑:孙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