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13条倒逼行政违法案件线索移送

23.09.2015  11:05

  “违法建设存在三年之久,巡查中两次发现却不查处,这种怪现象的背后肯定还有怠于履行职责问题。”8月26日,在常熟市检察院关于高某玩忽职守案件分析会上,干警小杨说道。

  “对!我认为除了追究高某个人刑事责任,还应当对该单位可能存在的怠于履行职责行为进行监督。”侦查科长魏少鹏立刻建议。5月25日,这个案件线索由该院反渎局移送给了民行检察部门。根据规定,民行部门当日指定专人接收登记,对案件线索进行了调查。

  调查发现,该镇管所存在因对工作人员监管不力而产生的行政违法行为。6月18日,常熟市检察院依法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截止目前,已推动该镇政府出台了《加强镇村(社区、农场)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针对这个问题,今年5月初,该院制定出台《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案件线索移送暂行办法》,明确行政违法案件线索的发现、移送、接收登记流程、调查主体和调查结果反馈主体等13条细则,每个环节都有了“硬杠杠”,彻底清除从案件线索发现到调查结果反馈的层层壁垒,使得行政违法案件信息实现了多部门共享。

  “检察院各部门好比是一只手的五根手指,只有五指握紧,拳头打出去才更有力量。所以我们规范行政违法案件线索移送程序,让检察监督形成合力。”常熟市检察院检察长陆建中说。

  《办法》实施以来,该院民行部门收到移送行政违法案件线索25件,民行部门调查结束后,已反馈调查结果的案件15件,发出督促履行职责和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共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