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村级“四有一责”建设提升薄弱村自我服务能力
22.12.2014 12:22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着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整体协调发展,确保村级组织有资金实力办事。以引导和扶持薄弱村发展为工作重点,坚持“多予、减负、放活”原则,对集体经营性年收入低于70万元的经济薄弱村,以帮助寻找发展路径、开辟市场门路为手段,以增加村级经营性资产、经营性收入为目标,变“输血”为“造血”,通过建设和购置各类经营性资产、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合作组织、公开租赁资产资源等多种方式,努力拓展集体经济增收渠道,不断提升集体经济实力。预计到2014年底,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可达23亿元左右,村均330万元。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基本超过70万元,全市村级“四有一责”建设提前一年整体达到省定标准。
——有效发挥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功能作用,确保村级组织有较好场所办事。坚持集中办事、一站服务的思路,在完善功能装备、不断拓展服务、运行规范有序上加大力度,使村级综合服务中心逐渐成为基层组织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和平台。目前全市所有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都达到600平方米以上,且均已具备“七室二超市一场所”。
——整合推进农村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应用,确保村级组织有先进手段办事。以农民需求为出发点,以方便、实用、互动为要求,统筹各级涉农服务信息平台,推进资源融合、共享,为农民群众提供全方面的信息服务,为农村管理提供了公开透明的信息平台。到目前为止,全市农村“新三通”实现全覆盖,农村信息服务站具备了“一处固定场所、一套信息设备、一名信息员、一套管理制度、一个长效机制”等基本条件。所有村均开通网站,实现了信息公开和互动服务。
——全面提升村级党组织特别是村书记队伍素质,确保村级组织有双强班子办事。各级进一步强化村级党组织领导责任,加强“双强”型带头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村级“四有一责”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健全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强化村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服务承诺机制,突出抓好村干部的履职评议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做到“双强”带头人全覆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明确、公开公示健全全覆盖。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22.12.2014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