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环县通报5起村官贪腐典型案件 3起为“窝案”

03.06.2015  11:39

  原标题:环县通报5起村官贪腐典型案件

  其中3起为“窝案”共有11名村干部受处分

  来自庆阳廉政网消息,近期以来,庆阳市环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5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环城镇龚淌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元智贪污案。张元智采取虚列支出手段贪污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款7500元。县纪委给予张元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合原旅游开发办韩老庄村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贪污案。韩老庄村将油田协调费、上级补助款等27.42万元私设“小金库”,其中开支招待费5.9万元、发放通讯补助1000元。村委会原文书韩相兵等3名村干部虚报私分退耕还林补助款10080元。县纪委给予村党支部书记韩永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委会主任韩相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韩相兵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分别对开发办包村干部杨立发、念鸿亮、姬子依进行诫勉谈话。

  环城镇漫塬村村委会原主任张天平贪污案。张天平在长庆石油开发征地过程中,贪污村集体青苗补偿款、征地款等18121.5元。县纪委给予张天平开除党籍处分。

  毛井乡杨东掌村虚报套取低保资金案。杨东掌村在7户村民名下领取低保资金5.2万元,用于解决村上遗留问题等支出。毛井乡党委给予村党支部书记杨世会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村委会主任刘志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车道乡魏洼村平分、截留低保资金案。魏洼村违规将低保资金平均分配全村农户,其中截留17.1万元,用于维修道路、解决遗留问题等开支。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国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村委会主任刘成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包村干部、乡农村财务管理所所长杨晨旭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乡政府分管民政工作副乡长苟慧萍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兰州晨报记者梁峡林)

  原标题:甘肃环县通报5起村官贪腐典型案件3起为“窝案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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