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
1月15日,泗洪县政府印发《泗洪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行为。
在2014年审计中,泗洪县审计局针对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奖金及福利等发放行为不规范的情况,向县政府报送审计直报信息,提出“出台制度规定,控制和规范补贴奖金等发放行为,严格监督检查,建立监督体系,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建议。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长徐勤忠、常务副县长徐宜军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财政、监察等部门,联合调研、出台制度、加强规范。经过调研、讨论,出台了《通知》。《通知》明确“五个严格”:
严格执行政策。维护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各乡镇、各单位严禁擅自出台和变通执行政策,在上级未明确可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明细前,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
严格使用工会费。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严格按照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来源进行计提,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赞助、摊派募集,并严格按照规定开支范围使用。
严格自查整改。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各乡镇、各单位严格对照国家、省有关政策,围绕是否存在中纪发[2012]4号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第31号令所列情形,以及是否按一个月基本工资标准发放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是否以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等名义普遍发放奖金等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严格加强管理。财政局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强化对规范津贴补贴、奖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预算约束。审计局加强对津贴补贴、奖金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
严格追究责任。纪检监察和组织、财政、人社、审计部门加大规范管理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政策规定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县政府将组织专项督查,对隐瞒不报、整改态度不积极甚至拒不整改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胡锐、王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