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杖头木偶”代表性传承人颜育女士个人档案资料入藏市档案馆(图)

06.08.2016  01:36

  近日,扬州市档案馆举行了国家一级演员、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扬州杖头木偶”代表性传承人颜育女士个人档案资料捐赠仪式。在颜育女士捐赠的100多件档案中,包括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奖牌;金狮奖全国木偶皮影中青年技艺大赛获奖证书;江苏省首届德艺双馨会员奖牌等重要实物档案。扬州市档案局局长、市档案馆馆长、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殷元松向颜育女士颁发了捐赠证书,并表示扬州市档案馆一定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精心保管和利用好这批档案,认真开展编研利用,为“扬州杖头木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贡献力量。

  颜育女士于1962年进入泰兴县木偶剧团,主攻木偶操纵和配音,在50多年的艺术生涯中,塑造了众多的舞台人物形象。她表演创作的木偶舞蹈《扇韵》《天女散花》《茉莉花》《女驸马》《咏梅》等经典剧目,在传统木偶表演技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糅合了魔术、水袖表演、黄梅戏等元素,将扬州杖头木偶“刚柔相济,细腻传神”的艺术特征表现得淋漓尽致,多次获得国家级大奖。她多次参加国际国内的文化艺术交流和演出活动,随团出访过20多个国家和地区,曾受邀参加人民大会堂、中央电视台和多家省级卫视的演出。她还将自己创作的表演技法无私传授给扬州、湖南以及香港木偶剧团的多位优秀演员,使扬州木偶艺术不断地发扬光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方社会文明的历史见证,是人民群众共同的宝贵财富。2010年以来,扬州市档案馆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档案资料征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已征集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1475件,使档案馆成为保存和传承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