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有序开展法律服务机构统一信用代码存量转换工作

21.12.2016  20:05

根据国务院《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要求,省司法厅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机构统一信用代码存量转换工作。10月份以来,全省已有600余个律师事务所(扬州、淮安、宿迁、昆山、沭阳等地已完成)、2个司法鉴定所办理了统一信用代码存量转换,并重新更换了正、副本;有441个(南京62个、苏州84个、常州47个、无锡111个、南通137个)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了存量代码转换。此项工作,有效解决了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尤其是律师事务所的实际困难,如银行账户冻结、车辆购置无法上牌等,受到普遍好评。

继北京、上海之后,江苏是第一个开展法律服务机构统一信用代码存量转换工作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