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大中地区检察依法建议取消调整多名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提请资格及减刑幅度

04.04.2018  09:58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对江苏省盐城监狱2018年第一批次各监区呈报的177件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初步审查,依法建议对丁某某、刘某某、孙某等8名再犯罪风险评估等级高的服刑人员取消呈报资格,对封某、王某某等2名职务犯罪服刑人员因减刑假释间隔期“卡点”呈报而建议暂缓办理,对王某某、贾某某、赵某等6名严重暴力犯罪的服刑人员建议依法从严把握而调整减刑幅度,以上建议得到监狱采纳。

  下一步,江苏省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将通过对监狱呈报材料书面审查、开展入监谈话调查等方式,对监狱呈报减刑、假释人员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情况进行审核,确保每一起减刑、假释案件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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