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物价局发布2月投诉统计网购、物业费是重灾区
3月3日,苏州市物价局发布2月投诉统计分析,总共815件价格纠纷让苏城市民很憋屈,投诉总量比1月增加58件,其中,交通运输、房地产及物业管理、商品价格、宾馆酒店、医药价格的共计338件,占了七成多。旅游网站极力推荐的旅游产品同日却不同价、物业公司重复收取垃圾清运费……梳理发现,原先价格投诉的“重灾区”网购和物业纠纷还是很多。
某旅游网站大力宣传:手机客户端双旦大促销,邮轮产品买一送一,一年一次,仅限2014年11月24日当天购买。于先生在2014年11月24日0点从客户端元旦活动入口进入,购买了歌诗达维多利亚号邮轮2015年3月28日上海出发-济州-福冈5日游产品,标准全景阳台海景双人房2499元/人(4998元买1送1)。他当时用两款手机号码分别下单购买了两套产品并在限定时间内支付成功(4人出行)。而就在当天24日下午15点,于先生再次打开手机客户端,从同样的双旦活动入口进入,竟发现同一艘邮轮同样的班次同样的房型,价格却是1799元/人,每套总价仅为3598元。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经查明,于先生的情况是由于该网站后台工程师工作失误造成。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该旅游网站对于先生所做出的反馈表示感谢。
在2月价格投诉榜单上,房地产及物业管理举报投诉咨询共计97件,是另一大头。
2月2日,一位业主向物价部门反映,位于塔园路的商品房最近装修完毕,但到小区物业公司领取退还的装修保证金时,物业公司额外收取了100元装修垃圾清运费,涉嫌乱收费。
物价执法人员责令物业公司严格执行《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进—步规范和完善市区环卫收费有关规定的意见>的通知》(苏府办〔1999〕5号)文件规定。其中明确写明,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收取住宅装修垃圾清运费。垃圾清运费应当包含建筑及装修等垃圾清运所产生的费用,除此之外不得自立项目额外收取其他费用。随后,物业公司表示积极整改,主动联系业主,将多收取的垃圾清运费全部退还。(记者 冯佳)
编辑:王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