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对职务犯罪保持严查高压态势

02.02.2015  00:43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强调,检察机关要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对职务犯罪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对职务犯罪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既要重点查办领导机关中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特别是涉及工程建设、土地出让、项目审批、买官卖官等职务犯罪,又要重视查办群众深恶痛绝的“小官大贪”案件。深入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突出查办行贿次数多、行贿人数多、行贿数额大和行贿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案件。健全举报工作机制,推动完善国家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制度,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建立健全职务犯罪案件跨区域管辖制度,规范指定管辖、交办、提办等工作,形成查办职务犯罪整体合力。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加快建成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信息平台,健全与金融、电信、审计、海关、国土、房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对危害民生职务犯罪要深挖严查一查到底

  《意见》强调,对危害民生职务犯罪要深挖严查一查到底,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围绕教育、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救灾等重点环节和领域,加大对涉及民生问题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深入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建立健全常态化查办机制,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坚决深挖严查、一查到底。依法查办和预防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等环节的职务犯罪,保障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收益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高度重视惠民政策落实中的问题,重点围绕专项补贴资金申报审核、管理使用、项目验收等环节,坚决惩治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侵吞诈骗民生资金的犯罪活动,确保惠民政策在执行中不缩水走样。严肃查办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养老和社会救助等社会事业领域的职务犯罪,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坚决查办国有企业改革重点领域职务犯罪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要坚决查办国有企业改革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依法保障国有企业改革。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查办贪污挪用国有资产、借国企经营管理和改革之机谋取私利、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等犯罪,遏制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现象。依法稳妥处理涉及国有企业改革的案件,客观分析案件性质,正确区分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等界限,优化改革环境,增强企业活力。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协同推进机制,深入剖析涉及国有企业犯罪的特点、规律,结合办案加强警示教育,促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结合查办涉及国有企业经营投资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提出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的检察建议。

   将完善四级联网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数据库

  《意见》透露,最高检将完善最高检、省级检察院、市级检察院、县级检察院四级联网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数据库,以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把追逃追赃与办案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主动加强与公安、海关等部门的合作,健全追逃追赃信息沟通、情况交换、协作配合等机制,完善全国检察机关联网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数据库。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运用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和外逃重点国家双边司法合作等平台,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切实把腐败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研究,积极参与制定刑事司法协助法律制度。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司法解释,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及时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绝不让腐败犯罪分子在经济上捞到好处。

  记者从最高检获悉,2014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抓获和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64名。最高检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检察机关已成功将潜逃美国、英国、加拿大等17个国家和地区的49名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劝返或抓获归案。

  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等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推动生态脆弱区、地下水漏斗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区等损害生态环境重点区域治理,促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过程中,探索通过要求犯罪嫌疑人依法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者修复环境、赔偿损失等方式,降低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损害程度。加大对能源资源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等环节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推动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各级检察机关要突出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黄赌毒等犯罪,建立对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积极参加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打击整治,依法严惩个人暴力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破坏网络安全和电信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态势。

   惩治贪污挪用骗取政府投资犯罪行为

  各级检察机关要及时跟进政府投资重点领域,紧紧抓住招标投标、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坚决惩治贪污、挪用、骗取政府投资等犯罪行为。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重大水利工程、粮食仓储物流、保障性安居工程、中西部铁路和城际铁路、新支撑带区域交通、城市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预防监督机制,结合办案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协助有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

   对所有制经济组织实行平等司法保护

  各级检察机关要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的平等司法保护。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犯罪,强化对涉及市场准入和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法律监督,推动形成统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惩治金融、证券、期货等领域的犯罪活动,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围绕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和扩大内陆沿边开放,积极查办和预防在招商引资、对外经济交往合作等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拓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应用,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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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最高检对职务犯罪保持严查高压态势

  稿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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