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调整步伐明显放慢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2016年全年,全国共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山东、江苏、辽宁和海南等9个省(市)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0.7%。与往年情况相比,今年调整最低工资的省份个数和增长幅度明显下降。专家称未来最低工资的增长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从各地具体情况看,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2190元,成为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省份。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21元。
根据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从调整省份数量和调增幅度看,2016年这两个指标呈现“双降”。具体来看,2015年共有24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4%。2014年,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4.1%。2013年,有27个地区,调增幅度为17%;2012年,有25个地区,调增幅度为20.2%;2011年,有25个地区,调增幅度为22%。
广东省明确规定,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2016年、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暂按2015年5月发布的标准执行,并适当降低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同期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劳动者收入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同时也会直接增加企业成本。在经济下行过程中,既要考虑资方的利益,也要考虑劳动者利益。
“人工成本上升,中国劳动力成本的优势不像过去那么明显。如果企业要保持一定的竞争优势,可以适度放缓工资调整的频率和涨幅,合理把握,继续保持竞争优势。”人社部原副部长信长星表示,未来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涨应趋于“保守”。
事实上,从职工平均薪酬水平看,增幅也在放缓。人力资源咨询公司怡安翰威特近日公布的2016年中国人力资本调研结果显示,2016年中国企业平均员工薪酬增长为6.7%,与GDP增幅持平,2017年预计平均薪酬涨幅为6.9%。此次调研覆盖了北上广深及主要二三线城市共计3000余家企业。
但不可否认的是,过去一段时间里,我国职工薪酬和企业劳动力成本呈现了一段时期的高速增长。“十二五”初期,人社部曾提出努力实现最低工资年上调13%以上、努力使职工工资增长15%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可以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而根据人社部统计,“十二五”期间,我国最低工资年平均增长率为13.1%,基本实现了这一目标。
尽管目前工资增幅有所降低,但增长趋势将会继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建立最低工资评估机制。”《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地已建立起了涵盖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消费价格指数、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多种因素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
在12月28日举行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说,2016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继续开展企业薪酬试调查工作;2017年将继续改革完善体现人力资本和劳动价值、促进机会公平、鼓励创新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对于人力成本上升导致“中国制造”竞争力降低的忧虑,人社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莫荣则认为,只要工资增长水平不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水平,这种增长就是可以持续的。
与此同时,政策层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降低企业成本。尹蔚民说,2016年我国再次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和失业保险费率,预计全年可降低企业成本1200多亿元。
“从国家发展进程来看,我们不能老是以低水平劳动者报酬为荣,而要从以低劳工成本为竞争优势,转向追求高素质劳动者以及相匹配的薪酬水平,把产业升级、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作为目标。”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表示。
也有专家表示,工资增长虽然会影响生产经营成本,但应当看到由此带来的消费增长,进而构成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正常的劳动者报酬增长会带来良性的经济发展,良性的经济发展又会为正常的劳动者报酬增长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