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到1770元/月

06.01.2016  16:54

  中国江苏网1月6日讯 昨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元旦起,我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均执行省月最低工资一类标准,由原来1630元/月调整为1770元/月,月工资增加140元。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均执行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一类标准,由原来14.5元/小时调整为15.5元/小时,小时工资上涨1元。

  市人社局相关人士明确表示,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上述规定的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马雪梅)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