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暂行办法 明确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

22.01.2016  11:30

        近日,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首次明确了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的项目和构成,并确定公办养老机构的床位费、护理费执行政府定价,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如果有老人在合同期内退养的,养老机构应当按实际入住天数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费。(张瑜)

  来源:  现代快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