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任命597名人民陪审员 普通群众占60%以上
8月29日—30日,南京市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大会举行。首次从全市选民中“海选”产生的597名市中院人民陪审员获颁证书,并进行集中宣誓、接受岗前培训。
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确定在全国10个省市区50个法院进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鼓楼区法院同时入选。7月22日起,市中院首次面向全市560多万选民随机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经过发布公告、随机抽选、资格审查、摇号确认、对外公示等程序,产生拟任人选600名。其中,3人在公示期间因身体原因自愿退出,最终市中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了597名人民陪审员。
据介绍,此次“海选”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在职业结构、文化程度和年龄分布上较以往出现“颠覆性”变化,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597人中,普通群众占60%以上,大专、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占62%,年龄在28至50周岁的占69.8%。秦淮区新街口商业街社区居民刘伯祥在十几年前曾担任过原白下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如今再次入选让他很激动。“以前是单位推荐,这一次是‘海选’,机会更加来之不易,我一定会履行好职责。”
人民陪审员被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接下来的5年任期内,597名人民陪审员将参与市中院的案件审理、协助法官调解案件、运用专业特长帮助解决案件审理中的技术性难题、监督法官审判活动等。(下转A4版)
(上接A1版) “我的履职表现,直接代表着南京800多万市民的法治意识水平和法治形象水平。我以后一定多看书、多学习,提高法律素养。”江苏汇鸿集团员工周婧说。南京某外贸公司负责人李伏来告诉记者,自己经营公司很忙,但再忙也一定抽时间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我还会向身边的人宣传参与司法活动的经历,让更多人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单景南为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任命书并讲话。他要求,全体人民陪审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功能作用;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陪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市相关法院要强化履职保障,为人民陪审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继续先行先试,不断扩大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成果。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为全体人民陪审员授课。市司法局、市法院相关负责人围绕人民陪审员制度相关知识、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司法礼仪及廉政纪律等内容,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岗前培训。(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