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鼓励原创法治文艺作品和活动
04.02.2015 16:48
本文来源: 司法厅
“六五”普法以来,昆山市积极发挥法治文艺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市广大文艺创作者申报作品173个、法治文艺演出39个、法治文艺专场84个。经专业评审,奖励法治文艺作品85个,法治文艺演出38个、法治文艺专场40个,奖励总金额377000元。
一是细化奖励办法。 制定《昆山市法治文艺奖励办法》,并于2013年进行修订。明确奖励条件,要求参评的法治文艺作品内容严谨、贴近群众;法治文艺专场中法治类节目不少于全场节目的70%;申报团体人员不少于5人,每月开展法宣活动。明确奖励标准,作品、专场奖金为500至5000元不等,文艺团体奖金为5000至20000元不等。
二是丰富作品形式。 奖励作品在表现形式上丰富多彩,包括小品、相声、故事、快板、戏曲、评书、表演唱等;在内容上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寓理于戏,深受群众喜爱。积极扶持本土特色的法治文艺作品,由周庄锡剧爱好者创作的《司法干部下乡来》等作品柔和轻快,富有江南水乡民间音乐特色,被前来旅游观光者所津津乐道。
三是拓宽传播渠道。 依托各类视频网站对获奖作品进行推广,扩大作品覆盖面和知晓率。其中,法治文艺专场类作品吸引观众逾十万人。获奖作品《女神的逆袭》、《如果还有明天》曾被央视、江苏卫视等主流媒体报道,并在苏州地铁内电视平台作为安全教育警示片反复播放。
来源:昆山市司法局
编校: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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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2015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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