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棚户区改造力推货币化安置
11.05.2016 09:27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本报讯无锡市近日出台《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意见》,从现在起市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投资新建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安置用房,今年确定的3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将以货币化安置为主、实物安置为辅方式进行。
各区可搭建棚改货币化安置购房平台,协调组织辖区范围内房地产企业将可售房源纳入棚改安置房源库,供被征收居民选择。对被征收居民选择货币化补偿、不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一次性增加10%的补贴;对被征收居民选择货币化补偿、在优惠房源库以外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一次性增加10%补贴,同时增加5%的优惠购房补贴;对被征收居民选择货币化补偿、在优惠房源库里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的,上述补贴优惠基础上房地产企业再给予5%的优惠。
(浦敏琦)
编辑: 邓晓琦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11.05.2016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