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云昌被判无期徒刑   

22.08.2015  08:08

  

  晨报讯(记者冒群)记者昨日下午从江苏省高院刑二庭获悉,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云昌受贿一案昨一审判决,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云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云昌退出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上半年至2013年春节间,张云昌利用担任无锡市原郊区河埒乡党委书记、无锡市南长区区长、区委书记、无锡市惠山区区委书记、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之便,在地块购买、项目开发、加油站建设手续审批、拆迁款支付等方面对单位、个人给予关照,先后十余次非法索取、收受人民币1207.7966万元、港币1010万元、美元5000元、价值人民币2万元的购物卡、价值人民币35352元的金条一根。款物折合人民币累计2056.0084万元。

  江苏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云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张云昌具有索贿情节,应当从重处罚。张云昌退出部分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8月21日下午,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云昌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云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被告人张云昌退出的赃款人民币1066.184478万元,予以没收,由暂扣单位上缴国库;被告人张云昌未退出的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989.823922万元,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编辑: 吴宇鹏、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