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南长区检察院依法查办四起职务犯罪案件

23.12.2014  15:12

   唐士美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近日,经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无锡市南长区城市管理局原党委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曾任无锡市南长区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唐士美被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以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八万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八万元。

  狄剑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4年12月18日,经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无锡市文物公司原财务科出纳员狄剑被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以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苏惠民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4年12月18日,经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无锡市南长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曾任无锡市南禅寺文化商城管理处处长、无锡市南长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等职)苏惠民被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吴更宏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14年12月19日,经无江苏省锡市南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无锡市南长区投资发展管理中心原副主任、无锡市南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曾任无锡市南长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吴更宏被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八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