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旅游部门加强监管 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4月15日上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执法情况汇报会,省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分别汇报贯彻落实情况。省旅游局周旭副局长参加会议并汇报了我省旅游部门打造诚信旅游环境、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的做法。
近年来我省旅游部门以提升游客满意度为宗旨,突出改革创新,突出秩序整治,强化过程监管,着力打造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一是构建一个机制。主动与省相关部门积极联系协调,构建横向合作机制,实行联合督查,实现对旅游业各环节的监管。与公安、工商组成督查组对部分重点旅游城市旅游市场秩序进行督查,对市场秩序影响重大的事件进行联合督办;与物价部门约定联合发布热门线路成本;与质监、工商等部门共同开展创建诚信旅游商店和诚信旅游街区,促进旅游市场有序发展。
二是坚持“两手抓”。治标和治本相结合,一方面抓市场秩序整顿,让敢于违法犯规者付出代价;一方面正面典型示范引领,让旅游企业和从业者树立信心看到标杆。去年1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出境旅游市场秩序“十查、十提高”专项活动,检查旅游广告、旅游合同签订、责任保险、行前说明、领队履职、零负团费、委托代理、团队档案资料、应急预案、薪酬制度等。春节和国庆期间派出31个暗访组对一日游市场、旅行社经营、导游服务、星级旅游饭店服务进行暗访,逐一形成报告并通报所在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旅游法》有关规定,2015年全省各级旅游行政机关共对12家旅行社和12名导游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建立长效机制,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选出了一批能够代表江苏发展水平的旅游购物诚信街区和旅游购物诚信商店。通过对诚信旅游单位、旅游街区及商店高标准诚信创建活动的大力宣传,正面引导旅游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三是突出三个重点。抓“一日游”市场乱象治理。针对重点旅游城市“黄牛”拉客现象较多,乱象频现,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规范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行为。约谈在线旅游企业,通报投诉情况,要求其对投诉受理、产品价格构成、电子合同使用及签订等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提醒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切实解决经营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整治重点景区周边环境。对游客反映强烈的重点景区周边的消费环境,联合公安、工商、物价等多个相关部门出重拳,依法整治强买强卖、欺客宰客等现象顽疾。
2016年全省旅游部门将深入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实施诚信旅游创建工程和文明旅游倡导工程,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加大违法违规企业查处力度,完善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对违法违规导游行政处罚,净化旅游环境,全力打造“畅游江苏”体系。(质量管理处 质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