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全省第一家在政府常务会议上集中学习省政府100号令

10.02.2015  12:34

  根据镇江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安排,2月7日(周六)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晓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集中学习省政府100号令,这也是全省第一家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集中学习。会议邀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行政法规处处长、省政府100号令主要起草者顾爱平博士,从行政程序的立法概况、概念、制度、主体、功能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执法程序、行政监督等方面进行全面解读。会场学习气氛热烈,朱市长在认真听取解读的同时,不时与顾处长进行深入细致地探讨、交流。会后,朱市长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组织在行使行政职权时,都要坚持依法治国,认真贯彻实施省政府100号令,更加注重行政程序,做到无程序则无行政,并强调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同时要求市法制办对行政程序进行量化,将程序和效率相结合,用程序提高效率、提升行政水平。
  下一步,镇江市将于2月中旬召开的全市依法行政暨行政程序建设大会上再次组织集中学习省政府100号令。
  市政府各副市长,各秘书长,市政府办各主任,以及市发改、规划、财政、国资、物价、住建、交通运输、法制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15年1月6日,省长李学勇签署第100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令发布《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这是我国第三部行政程序规定,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行政程序制度”要求,全国出台的第一部政府规章。
  (镇江市政府法制办 崔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