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财政投入5000亿元全面“改薄”

16.07.2016  05:05

  7月12日,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5000亿元对乡村薄弱学校进行改造,预计到2018年,基本办学条件达到相应标准。

  据了解,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一些地方乡村学生向城镇流动,乡村适龄儿童不断减少,小规模学校增加。另外,一些地方学校布局不合理,使得少数学生面临上学难、上学远的问题,同时也带来辍学或者交通安全的隐患。乡村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依然存在。

  刘利民表示,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点,提出率先对薄弱地方“补短板、兜底线”,在硬件基本解决以后,要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的政策,完善生活补助政策,健全收入长效联动机制,提高乡村教师的收入水平,健全乡村教师职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同时,职称评聘要向乡村倾斜,将符合条件、边远艰苦地区的乡村教师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刘利民说,我国启动国培计划这些年,已经培训了600多万名农村教师,同时为了加强基层的乡村学校,实施了“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到现在有近60万名大学毕业生到了基层一线工作,为期3年。

  针对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实际,刘利民表示,还要定向培养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职工编制,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小学是1∶19,初中是1∶13.5。

  另外,要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学校,重点建设一些寄宿制学校,同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通过保障就近入学、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辍学。合理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并且优先用于教育事业。

  同时,要积极改善乡村学校的办学条件。逐县逐校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完善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标准,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北方取暖地区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通过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来提高管理服务的水平。

  此外,还要促进城乡优质教育的资源共享。全面提高乡村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资源,并解决一些乡村小规模学校无法开足开齐课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