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局出台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14条意见
近日,南京市工商局制定出台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14条意见,在企业住所登记、企业名称管理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和积极探索,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主要特点:
一是允许企业登记“一址多照”。允许多个企业使用同一地址登记为自己的住所(经营场所)。允许面积较大的商务楼宇办公场所分割为若干个独立空间,并给每个独立空间编制不同编号对外出租,该空间可作为承租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申请登记。支持商务秘书企业为集群注册的企业提供托管服务。
二是企业名称库向社会开放。探索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改革,向社会开放企业名称库,提供网上检索工具,方便企业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前的自助查询,提高企业名称核准通过率,减轻企业起名称的困难。
三是支持登记各类“众创空间”。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等各类创业孵化服务机构,为各类创业创新主体提供更多开放便捷的创业创新载体。允许企业名称中含有“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等行业特征表述,经营范围表述为“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经营管理”等。
四是企业地域名称有限放开。支持企业申报使用“无行政区划”和冠“江苏”的企业名称。凡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含)以上企业,可申请使用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注册1000万元(含)以上企业,可申请使用冠“江苏”的企业名称。
此外,该《意见》还提出,积极推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在职人员职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转岗培训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从事这些经营性培训活动的企业进行公司制注册登记;创办经营性养老机构可以有限公司、合伙、个人独资、个体工商户形式进行注册;试行登记注册独立承办人制度;完善企业信用证明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