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永清:不断提高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能力水平

16.09.2017  09:33

正义网北京9月15日电(记者  郭洪平)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培训会9月15日在京召开。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出席并讲话,他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以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南,认真学习贯彻第八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深沉的忧患意识、顽强的意志品质,把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进行到底,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维护,不断提高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汪永清指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是党的十八大后中央政法委首批确定的重点改革之一,不仅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政法工作法治化具有标志意义,而且对凝聚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法律的共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示范意义。近年来,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坚持解决实际问题和完善制度机制相结合,坚持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和维护信访秩序相结合,坚持履行主体责任和依靠各方支持相结合,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科学规范、运转协调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理性申诉、依法维权观念逐渐被涉法涉诉信访群众所接受,涉法涉诉信访形势明显好转。  

  汪永清指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做得怎么样,事关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事关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的贯彻落实,事关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当前,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正处于爬坡过坎的攻坚阶段,必须一鼓作气深入推进改革,确保不断取得新成效,坚定不移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回归法治轨道解决。

  汪永清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从制度机制上破解制约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深入推进的难题。要降低受理门槛,依法及时受理信访事项,凡是涉法涉诉信访诉求,都应当登记、受理,符合条件的依法导入抗诉、再审等程序,让信访事项在法律程序内得到公正解决。对于确属错案的,要依法纠正,把公道还给群众、让正义不再缺席;对于办案有瑕疵的,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妥善化解,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谅解;对于当事人生活有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要及时给予救助,解决好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对法律问题解决到位、执法司法责任追究到位、解释疏导教育到位、司法救助到位后,仍缠访缠诉的,要坚持按法律办事,依法予以终结。对无理闹访的,要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依法制止和处理,教育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汪永清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切实承担起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对重要工作亲自过问,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难题。要加强督导检查,以强有力的督查压实工作责任,促进改革举措落地生根。要善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律师身份中立、熟悉法律事务、信访人比较信任等优势,组织动员广大律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推动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全面深入落实,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同时,鼓励支持“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不同行业的专业人员参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提升化解矛盾的公信力。要深化科技应用,打破信息“壁垒”,倡导融合共享,完善涉法涉诉信访综合信息平台,打造“智慧信访”,提高涉法涉诉信访处理规范化、智能化水平。要把末端处理和前端治理结合起来,强化源头预防,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发生。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主持会议。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傅政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伟,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显明,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情况,并作工作安排。会上,部分地方和单位进行了经验交流。各省(区、市)委政法委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同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信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民政部、财政部、国家信访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