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地区和核查农家书屋年度基本信息的通知
各省辖市文广新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广新局:
根据全省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推进会安排,决定继续在全省开展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和农家书屋基本信息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申报工作
在2014年主要选择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将试点范围向省辖市和乡镇延伸,构建多层次试点的工作格局。试点地区的确定,采取地方自愿申报、全省综合平衡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数量
全省确定3个省辖市、30个县(市、区)、100个乡镇作为省级试点地区。
1.关于试点市,原则上苏南苏中苏北各安排1个,由各省辖市自愿申报。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部署要求,探索总结面上工作经验,同时参照省里试点工作办法,组织推动县乡村试点工作。
2.关于试点县(市、区),原则上在去年名单基础上按1/3的比例进行调整,一般每市调整1个。主要任务是按照试点工作部署,推动一两个方面的工作取得重点突破。
3.关于试点乡镇,原则上侧重在非省级试点县(市、区)中确定,每个省辖市安排8个左右。主要任务是为所在县(市、区)实施提升工程探索经验,其工作由市县两级负责指导推动。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试点的地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农家书屋工作基础较好,实施提升工程积极性较高。
2.落实5项重点任务(健全队伍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丰富阅读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科学管理)有思路、有抓手、有力度,有望创造工作特色,形成典型经验。
3.党委、政府重视支持,相关部门单位协同配合,实施提升工程氛围浓厚、保障有力。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意见》和全省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推进会精神,全面掌握实施提升工程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申报试点地区名单。
2.重视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试点地区示范带动作用。各地要围绕提升工程确定的重点任务,学习借鉴2014年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工作示范县、先进县成功做法,积极总结推广试点地区在农家书屋管理员待遇保障、与校外教育辅导站协同共建、阅读指导队伍建设、与图书馆通借通还、数字化阅读、开展阅读活动、志愿服务以及农民自办农家书屋等方面形成的成功经验,发挥好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面上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实施。省里建立试点经验预申报制度,各地在申报试点地区的同时,对今年拟重点突破、创造经验的工作项目一并进行申报。
3.各地要在2月9日前将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地区申报表(见附件)和试点工作打算(目标任务、推进措施、组织保障、经费安排等,2000字以内)报省局印刷发行管理处。省局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正式公布全省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地区名单。对省试点地区,省局将推进农家书屋建设各项工作资源优先向其投入,省财政专项资金将集中支持经济薄弱地区试点建设。下半年,试点工作有成效有特色、农家书屋标准化建设达到一定比例的试点地区,将命名为全省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工作示范地区。
二、全省农家书屋基本信息核查工作
(一)核查对象
全省所有农家书屋,包括行政村书屋、居委会书屋、社区书屋和自然村书屋等。
(二)核查内容
农家书屋数量、本级财政投入情况、管理员信息、出版物数量、电脑台数、书刊借阅量、通借通还、读书活动开展情况等信息。
(三)有关要求
1.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所辖范围内农家书屋基本信息核查工作,如实填写各县(市、区)2015年度农家书屋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1,一个县一张表)和2015年农家书屋基本信息核查明细表(附件2),并将核查信息报所在市文广新局。
2.各省辖市对所辖县(市、区)上报的农家书屋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汇总整理后统一上报省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广新局对核查的基本信息进行自我审核后直接上报省局。各地要抓紧工作进度,确保在4月20日前将农家书屋基本信息统计表、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局印刷发行管理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
3.各地要高度重视农家书屋基本信息核查工作,逐一核实农家书屋情况,对行政区划调整地区要重点核查,严格审核,按实上报,不得虚报、漏报。省局将适时将对各地上报的农家书屋基本信息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地区各项评优资格。
附件:1.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地区申报表
2.各县(市、区)2015年度农家书屋基本信息统计表
3.2015年农家书屋基本信息核查明细表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1月29日
附件:
附件1、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