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标准贯彻实施工作

25.11.2014  09:59

  11月20日,全省社会保险标准贯彻实施现场会在镇江召开。各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实地考察了镇江市社会保险委托经办服务站、象山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和镇江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


  近年来,我省按照“系统化设计、项目化管理、目标化考核”的思路,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一是坚持目标引领。将创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省级示范窗口等项目,作为全系统年度目标任务,抓部署、抓推动、抓考核。目前,全省已建成47个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省级示范窗口,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个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省级示范点,9个地区实现了社会保险业务“一窗式”经办,新农保经办服务“四个不出村”建成率达到91.6%。二是坚持标准引领。牵头承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多项国家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会同省有关部门制订《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就服务载体网络化、服务功能标准化、服务手段信息化、管理服务规范化、保障机制长效化的具体内涵进一步细化,自上而下,形成共识,以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六到位”,推动建成“15分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圈”。三是坚持试点引领。支持南京、镇江等地按照《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和《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等标准,推进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实施标准化改造,积极创建全国电子社保示范城市。指导无锡、淮安、苏州在社会保险征缴管理、经办服务、系统建设等多方面率先探索,形成标准化的经办服务平台和工作链。


  下一步,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进一步以标准化引领依法依规经办,大力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加快打造 “统一社保”、“便捷社保”、“贴心社保”和“阳光社保”的经办服务模式,努力为广大参保对象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