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推进志愿服务站建设 分标准型和精致型两种
记者从前天我市召开的全市志愿服务站建设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我市正在全市范围内着力打造覆盖城乡的志愿服务站和乡风文明志愿岗,进一步推动我市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打造“靖江志愿”服务品牌,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志愿服务站建设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硬性指标。去年,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相继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泰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大走访大落实新风行动动员会上,明确将乡风文明志愿岗建设工作纳入泰州市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我市召开的新风行动推进会又对乡风文明提升作了具体部署,其中一个重点项目就是乡风文明志愿岗建设。市创建办积极落实相关要求,明确在全市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社区、公共广场、公园、商业大街、主干道、公共文化设施等地建立志愿服务站,在农村广泛设立乡风文明志愿岗,并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结合服务对象的分布情况,明确全市志愿服务站分为标准型和精致型两种标准,乡风文明志愿岗参照标准型志愿服务站建设。
标准型志愿服务站建设要做到“七有”,即有规范统一的挂牌标志;有清晰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公示;有志愿者注册登记、志愿者管理、志愿者礼遇等相关办法的公示;有基本的便民服务物资配备,包括失物招领、医疗急救、应急服务、免费充电、健康饮水、书报阅读、雨伞借用等;有志愿者队伍穿着、佩戴统一标识,按照服务时间提供及时有效的志愿服务;有开展志愿服务的记录和相关工作台账;有志愿服务相关宣传。在此基础上,精致型志愿服务站要能够依托场所本身环境,创造性地做好志愿氛围布置,有明显的视觉效应;能够形成1个以上有特色的服务项目,有较为广泛的服务群体,有卓有成效的成果展示;能够组建一支规范专业的志愿服务队伍,依托服务站定期开展志愿主题活动,培养、挖掘志愿服务先进典型。
市文明办、团市委对全市各志愿服务站、乡风文明志愿岗配备规范统一的挂牌标志、基本的便民服务物资、志愿者马甲、志愿服务台账簿等设施和物资,各个服务站、岗均由相关建设单位明确1名负责人和管理员,并由市文明办、团市委进行统一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