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审计局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25.12.2015  10:5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和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促进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新沂市审计局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今年以来,分别在对环保局和窑湾镇等五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纳入审计实施方案,予以重点关注,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国家资源环保法规政策、履行自然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相关资金的征收、管理及使用情况等,涉及的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主要有土地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水资源管理与大气污染防治等4个方面,查出主要问题13个,涉及金额5169.02万元,审计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监督和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下一步,该局将结合地方实际,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间的联系,巩固试点成果,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环保、国土、农业等职能部门间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深化认识,建立与主管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共同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一是从工业开发、沿湖发展、旅游开发等与环境保护存在矛盾的乡镇中,选出一至二个乡镇进行重点剖析,认真制定方案,注重审计质量的提高,积累审计经验;二是对环保、国土、农业、水利等部门进行经济责任或专项审计时,重点关注其履行自然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扩大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覆盖面;三是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加大培训力度、鼓励自学等方法,有效缓解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专业人才缺乏,审计力量较弱的实际,为可持续性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奠定人才基础。(郭兴强 刘小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