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去年1314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挽回损失2.3亿
3日,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4980件(次),共立案审查139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14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3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3亿元。
去年以来,我市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十大行动计划”,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去年全年各级纪委共谈话函询112件(次),让有反映的党员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对反映失实的予以澄清了结,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按照中央纪委规定的五类标准,定期梳理排查,集体分析评估,逐一分类处置,全年共党纪轻处分847人、重处分404人。为进一步压实责任链条,组织市纪委委员开展评议质询工作,形成4个方面62条意见建议。市委主要领导亲自约谈评议质询排名后两位的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与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35次,提出整改意见88条。全市各级纪委共查处27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案件,给予31名党组织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168人。全市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85件、渎职案件13件。市纪委严肃查处了黄尧、李建炯、胡巧根、陈建新、沈根弟、李国良等大案要案。同时做好执纪审查工作“后半篇文章”,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编印《忏悔录》,组织开展分类分层次教育。为充分发挥巡查的监督作用,分2轮对5个地区和单位进行巡查,发现突出问题51个,移交问题线索41条,对6名县处级干部、5名乡科级干部进行审查。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完成对我市和太仓、吴中、相城、姑苏、虎丘等市(区)巡视任务,办理中央、省委两级巡视组下转信访件1312件(次)。
为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反弹,我市持续开展“清风行动”,紧盯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去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起,处理50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38人;全市各级纪委13次通报曝光23起典型案例。完成涉及我市的省纪委挂牌督办件10件;市纪委先后2批挂牌督办问题线索38件,39人受到处理,其中党纪政纪处分23人。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向纵深发展,离不开组织和制度创新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坚决防止“灯下黑”,2015年共对纪检监察干部函询谈话27人、诫勉谈话11人,给予组织处理3人、党纪政纪处分2人。此外,我市还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县市区、市属企业、市属高校、省级以上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5个提名考察办法。制定了发挥派驻纪检组作用的5项制度,理顺派驻机构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