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指导意见 明确城市地下空间怎么用
11.08.2020 13:50
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地下空间是巨大而丰富的空间资源,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是缓解人地紧张矛盾、提高城市空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手段。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围绕提升国土空间综合利用效率和水平,推动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从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调查、空间规划、权属制度、规划建设管理、安全利用等方面提出了系统性的指导意见。
据悉,目前江苏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建设规模和建设水平总体位居全国前列,地下空间在城市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同时也面临着前瞻性不够、系统性不足、利用效率较低等问题和挑战。
《指导意见》提出,要有序开展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调查,着力解决当前城市地下空间底数不清、权属不明等突出问题。地下空间要实现分层规划和利用,优先保障地下公共服务和公益性设施建设,紧密结合轨道交通、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尤其是要充分发挥城市轨道交通对地下空间开发的带动和促进作用,加强站点地区的地上地下空间规划整合,促进“立体枢纽”建设和土地综合开发。要以加强地下停车设施建设为重要抓手,多措并举加强城市停车治理,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着力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环境。
《指导意见》细化明确了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有偿使用、确权登记、权属交易等具体政策要求。提出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应当依法取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各地可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设立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纳入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划拨决定书。(金凤)
编辑:顾名筛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11.08.2020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