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过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请注意!你将被人社部门重点监控

17.10.2018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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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汇点讯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今天发布通知,为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缓解年底清欠压力,实现早排查、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我省从10月16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排查。

周古凯 摄 VIJS 供图

  据了解,专项排查将以建筑施工、交通、水利在建工程项目,以及加工制造企业为重点,对今年以来生产经营困难、支付资金不到位、曾经发生过工资拖欠的用人单位,列入重点监察对象,落实专人进行跟踪和督促。《通知》要求各地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工作平台的作用,实时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基本情况,建立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对其中涉及人数较多、数额较大、可能导致欠薪逃匿的企业,以及因工程款支付不到位导致欠薪的建筑施工企业,明确跟踪负责人和处置措施,以确保发现和报告在早,防范和化解在先。凡欠薪涉及金额100万元以上或涉及人数在50人以上的,以及存在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的,列入市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凡欠薪涉及金额500万元以上或涉及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以及存在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的,列入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通知》要求各地对排查发现的欠薪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限时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销账,特别是地方政府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问题,必须在2018年底前全部清偿到位。对施工企业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连带责任。

  我省要求各地认真研究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现状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排查实施方案。要面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一步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和12333等维权渠道,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交汇点记者 黄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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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