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拆迁户为安置面积 先假离婚再假结婚
江心洲横埂外村即将拆迁,部分房屋已经标上了“已量”的标记
为了买二套房享受头套房政策,不少人会扯上一张离婚证。为了用足拆迁中的政策,假离婚现象也同样层出不穷。近日有市民反映,在拆迁接近尾声的南京建邺区江心洲,最近两年假离婚现象又多了起来,通过离婚,一户可以分为两户,拿到补偿房后再复婚。而为了对付这种现象,当地政府规定,拆迁户离婚的,至少一方再婚才能享受相应政策。
数据惊人
南京建邺区8月份离婚数比上月多1倍
昨天上午,现代快报记者来到江心洲街道所在的建邺区婚姻登记处,正在办理结婚登记的三对情侣中,竟有两对是来补证的。其中一对是儿子、儿媳陪着来的老人,都已头发花白,看上去七八十岁,填写表格时,需要旁边人帮忙。拿到红本本时,儿媳喊道:“要收好,过两天还要用。”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在南京各区婚姻登记处中,建邺区的婚姻登记量并不高。但是近期建邺区婚姻登记处忙疯了,办理离婚和结婚的人都特别多。从数据来看,今年8月份,建邺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的业务极其多。截至昨天下午4点,有501对夫妻分手,比7月份多了一倍。结婚人数更是猛增得让人惊叹,752对登记结婚领了红本本,而7月只有274对,足足多了478对,增加了近2倍。而根据民政局的数据统计,去年8月建邺区结婚登记办了358对,离婚204对。今年8月的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业务量,都比去年同期多出一倍多。这是为什么?原来是补证、再婚的人数多了。而其中不少是老夫妻,因为结婚证丢了,补完结婚证,过两天就办离婚。
记者探访
确实存在“假离假结”,再婚还不能找本地的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在江心洲横埂外村看到, 不少屋子的外墙上已经被标上“已量”的记号。一位村民告诉记者,大约在五六天前,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来到他家,除了测量面积,还有专人登记户籍情况。 一位拆迁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横埂外村正处在测量阶段,大部分已经测量结束。在入户登记时,目前居住的村民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收集之后再上传核验。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一位中年村民,他表示,根据政策,是按户数来分配安置房,户数越多分配到的安置房面积也就越多。
记者问有没有通过“假离婚”来多获取安置房的情况,村民表示,就他所知确实有这种情况。而旁边一位村民告诉记者,为了多拿一些拆迁款,自家的邻居早年就将住在外地的女儿的户口设法调回江心洲,然后准备了材料想多盖一栋房子,结果街道并没有允许盖房。而“假离婚”的方式比较容易成功。
现代快报记者遇到的另一名男子直接告诉记者,“假离婚”是一个好方法。但根据当地政策,其中一方必须要再婚,而且婚姻对象户口不能在本地,才能另外立户。
一般实际操作中,女方再找一个的居多。
因此,要给女方再选择可靠的“结婚对象”。他说,“你不能找本地人,要找外地的,你办了离婚有一方还要结婚,你夫妻两个要有信任感,而且另一方一定要可靠,还要给人家钱。”这名男子表示,自己就花了很多精力,才找到了符合条件的可靠人士。
搞“假离婚”为多拿30平方米和20万补偿款
在江心洲拆迁征地项目指挥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遇到很多“假再婚”的情况,要想“假再婚”还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在2009年之后离婚的话, 两人还是按照一户算, 除非有一方再婚。”而据了解,再婚对象是有限制的,不能找江心洲本地的。
在拆迁项目指挥部前,记者找到一份拆迁政策——《江心洲片区落实“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有关问题的意见》,但细则中对离婚情况并没有说明和限制。其中对住宅房屋补偿面积的认定及补偿中,主要看“两证”,即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含建房许可证)。 而村民使用的“假离婚”的手法,恰好是钻了这个“空子”。
意见中表明,在没有上述两证的情况下, 被征收人以其现有的房屋面积及同一户籍的家庭人口为依据,一人户为80平方米以内,二人户为130平方米以内,三人户为180平方米以内,四人户为220平方米封顶。如果现有房屋少于上述认定面积的,按其实际面积认定。
记者了解到,按照当地的拆迁政策,如果一户名下有一个人可以拿80平方米,如果有一户名下有两个人可以拿130平方米,而如果一户名下的两个人分成两户(只计算本地户口人数),则可以拿160平方米,这样就多出来30平方米,还能多拿20万左右补偿款。此外,离婚后,至少一方要另外结婚,才能按照两个独立户来补偿。工作人员表示,规定明确再婚必须找非江心洲本地的,可能有防止拆迁户之间互相利用的考虑。
有人“假离婚”搞砸了,规定也会误伤真离婚的
来自溧水的严先生表示,在江心洲,为拆迁离婚是普遍的事情。他母亲的娘家就在江心洲,对当地情况比较熟悉。前两年,就曾有江心洲的朋友跟他商量,让他充当假结婚对象。
虽然明知他已经结婚,不过对方坦率地表示,会出几万元酬劳。但这个动作也够大的——对方让严先生跟妻子离婚,然后分别跟其妻子和他两两领证,就是分别离婚再交叉结婚。“对方这样不仅分了户,可能还可以多拿过渡费。因为不想这样挣钱,我没有答应!”
现代快报记者还从另外一位江心洲拆迁户处了解到,拆迁户对于离婚的看法的确比较实际,看重的是经济利益,但有些也会闹出事情来。
此前江心洲曾有过一对夫妻假离婚,丈夫找了个其他区的女孩,领了结婚证。但由于妻子最后要将约定的酬劳从五万降为三万,引起对方不满,结果不肯离婚,最后事情闹得沸沸扬扬,赔偿了20多万了事,男方还为此丢了工作。
在采访中,拆迁征地项目指挥部的工作人员透露,要求一方必须再婚也会“误伤”到真离婚的,“有的夫妻是真离婚五六年的,要想(拆迁)分两户,还是要再婚。”
就此事,律师也提醒,只要在民政局备过案了,就是真实有效的协议。也就是说,经过这次“假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已经经过了一次分割。后面即使他们再复婚,也不会回到夫妻共有的状态,而是变成了各自的婚前个人财产。
所以,为了多拿安置补偿而搞“假离婚”,对夫妻双方的风险都很大。(蔡梦莹 王益 孙玉春 徐岑 项凤华 马万里)
上海辟谣房产新政后 “离婚热”依旧不减
最近有传言称上海9月将出台更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比如针对离婚不足一年的购房者,限购及贷款政策按照离婚前的家庭情况处理等。上海市住建委8月29日回应,没有研究过此类政策。但“离婚热”并未冷却。8月30日上午,上海徐汇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的离婚登记处,一天的60个号码一早被“抢光”。队伍里老、中、青年人皆有。
上海在今年3月2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俗称“沪九条”,内容包括普通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以及对非上海户籍人士提高社保缴纳年限门槛等,“因城施策”从严调控上海房地产市场。
按照现行政策,上海户籍单身人士可以购买一套住宅,非单身人士可以购买两套住宅,但第二套需按照二套房政策来执行(二套房普通住宅首付5成,非普通住宅首付7成)。一些人采用通过离婚将名下房产划归夫妻一方,然后另一方恢复单身身份,再购房,可按照首套房政策的办法,来规避高首付,并能享受支持刚需购房的利率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