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报》江苏常州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07.07.2015  18:57
 

本报讯 国务院日前印发批复,同意将江苏省常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批复指出,常州市历史悠久,遗存丰富,文化底蕴深厚,街区特色鲜明,城区传统格局和风貌保存完好,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批复要求,江苏省及常州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订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重视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王璇 苏常轩

2015年7月2日《中国建设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