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靖江人以投资返利为名揽了1.5亿元
怀着一颗雄心去创业,却碍于资金有限,便想通过非法手段筹措资金。虽然拿到了1.5亿元的巨资,但最终还是投资失败,资金链断裂导致案发。日前,犯罪嫌疑人陆某某因涉嫌非法集资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创业卖酒遭遇“开门黑”
陆某某是我市孤山镇人,因长年在陕西工作,对陕西的发展情况一直比较关注。2014年年底,陆某某了解到,陕西某酒厂的产品比较有市场前景,便有了创业的想法。于是,他与该酒厂签订协议,成为该企业产品在华东地区的总代理。
然而,事与愿违,创业之路刚起步就有了“夭折”的危险。原来,他代理的酒在江苏地区并没有打开市场,销售不畅。更悲催的是,陕西酒厂也因为自身经营不善,导致负债累累,生存都成了难题。不愿意看到此前的投入全部“打水漂”,陆某某便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酒厂起死回生,但苦于自己没有资金,心有余而力不足。
“投资返利”筹措资金1.5亿元
正为资金一筹莫展之时,别人的指点让陆某某找到了出路。陆某某了解到一些公司有向社会大众集资的运营模式,萌发了效仿此类公司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念头。他成立“江苏枣缘红商贸有限公司”,并聘请业务员向社会广泛宣传吸收资金,仅在我市,就有5个门市部。
为吸引他人投资,陆某某开出的条件也相当丰厚——每单投资1.5万元,每周可返还400元,返利最高达2.4万元结束合同;同时,以公司名义赠送投资人1.5万个积分,凭积分可到公司换酒、五谷杂粮等。
陆某某的策略确实起到了作用。通过这种模式,他共吸收投资1.5亿元。他将一部分资金用于偿还投资者利息,另一部分用于对外扩大宣传,还有则用于陕西酒厂的投资。此外,他又在陕西投资了一家红枣深加工企业,购买了新设备,准备大干一场。
投资“打水漂”导致东窗事发
虽然有了大笔的资金注入,但酒厂和红枣深加工企业仍然没有丝毫的起色。很快,陆某某的资金链断裂,企业无法运营,也无力继续返还投资人的利息。随后,有投资人到市公安局举报了陆某某。
2017年12月7日,市公安局对陆某某立案侦查。经查,从2015年上半年开始至2017年下半年,陆某某共非法吸收公众投资1.5亿元,受害人1000余人,分布在靖江、江阴、兴化、如皋甚至陕西、东北等地,最多的一人投资超过了300万元。今年3月底,陆某某到市公安局孤山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投资者之所以上当,常常是因为贪婪、轻信和侥幸,贪图较高收益,轻信亲戚朋友的推荐和保证,怀揣侥幸心理,甚至明知是一个击鼓传花的骗局,却总认为自己可以在游戏结束前获利出局,最终的结果往往是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