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宝应县出台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意见

30.11.2015  17:13

  为优化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近日,扬州宝应县政府结合该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宝应县人民政府关于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意见》。
  该《意见》针对以往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前期核准、土地出让、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五个阶段对实施并联审批的具体流程进行逐一规范。同时明确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同步并联审批,统一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结果。
  该《意见》打破部门壁垒,压减审批前置条件,按部门岗位设置和操作流程要求、审批服务事项,人员和审批印章要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专区,集中办公,并联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
  该《意见》要求,县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的监督,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对违规操作、推诿扯皮,或者不按《意见》规定流程、方法、时限实施审批造成工作延误和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该《意见》的全面实施,将最大限度地“简”化行政审批环节、材料、条件,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