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每个办案环节
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所在,也是人民检察官的庄严承诺。
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法律监督,监督纠正了一批冤错案件。群众从中感受到了检察机关敢于监督、勇于纠错的决心,代表委员对检察机关坚守法治、保障人权的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
群众关注点就是检察工作着力点。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牢固树立监督是检察机关“主业”和“基本功”的观念,重视提高自身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和行动。
一个冤假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99个公正审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要注重建立健全冤错案件预防和纠正的长效机制,既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大审查把关力度,从一开始就把好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关口”,又要畅通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渠道,探索建立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健全冤错案件及时发现和纠正机制,对发现可能有错的案件,必须做到发现一起、复查一起,确有错误的坚决纠正。
谋定而后动,知止而有得。检察机关不仅要敢于监督,而且要善于监督、依法监督,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紧紧围绕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按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的要求,完善配套机制,细化监督手段,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侵犯人权等问题,以及裁判不公、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违法执行和诉讼过程中审判人员违法等问题,更要重点监督纠正,依法从严处理,坚决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
“以权赎身”“提钱出狱”,是一些“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后逃避刑罚的手段,群众对此深恶痛绝,称其为“前门进后门出”。去年,检察机关开展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工作和久押不决案件专项监督工作,得到了中央领导、代表委员和社会公众的充分肯定。今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最高检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各级检察机关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以及有关监管活动的监督,促进刑罚执行公开公平公正。
天公平而无私,故美恶莫不覆;地公平而无私,故小大莫不载。只有每一名司法人员都能以至公无私之心,行光明正大之事,公平正义的阳光才能照进人民的心田,法治中国的图景才能触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