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启动第二批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20.04.2016  19:15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近日,泰州市启动全市第二批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已纳入全省“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2020年前全面完成。2015年,泰州被省文化厅批准为全省唯一一家村和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地区。为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泰州市委、市政府统筹协调,建立宣传部门协调指导,文化行政部门牵头实施,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紧密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宣传、文化、科技、财政、民政、教育、卫生计生、体育、规划、住建等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共管,形成了“管理统一、分工明确、队伍稳定、资金整合、方便高效”的工作模式,并结合实际在全市选择并确定了6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示范点的目标。各辖市区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加快工作进程,泰兴、兴化、姜堰、医药高新区均实行自我加压。至2015年底,全市共完成126家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以优异成绩通过考核验收。目前,各地按照辖区内行政村(社区)实际数量的20%比例要求选择实施单位,总体目标的372家建设名单已全部确定。

  2016年,泰州市继续推进全市行政村和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要求各地切实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全力完成2016年建设任务,确保2016年全市人均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0.16平米。该市在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考核力度,主动将推进全市行政村和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列入市政府对各地的效能考核内容,加强各地政府对建设工程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切实解决建设过程中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要求全市上下发扬“拒做蜗牛、争做奔牛”精神,每季度对各地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通报,加快工程进度。进一步强调资源共建,各地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一律不搞大拆大建,要通过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进行建设;要通过整合扶贫开发、乡村建设、文化体育、科技教育等有关资金集中投入中心建设;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捐助等方式,参与中心建设。

(泰州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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